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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人事局 宜宾县教育局 关于2007年宜宾县县城三所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简章 | | 随着宜宾县县城柏溪教育资源的调整,县城学校规模不断扩大,教师需求量急剧增加,为了充分发挥县城学校的窗口和示范作用,更好地为宜宾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经宜宾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宜宾县县城所在地三所公办学校——宜宾县第二中学校、宜宾县育才中学和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小学将面向全市在职公办教师公开选调教师,为使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宜宾县二中: 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3名,共19名(其中在县内公选不超过12名)。 (二)宜宾县育才中学: 数学2名、英语2名、语文2名、体育1名、历史2名、生物1名、地理1名、政治1名,共12名。 (三)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小学: 语文8名、数学6名、英语3名,共17名。 二、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 体健康;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宜宾县二中选调的教师须3年及以上的教龄,参加宜宾县育才中学和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小学选调的教师须1年及以上的教龄。 (三)参加宜宾县二中选调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宜宾县育才中学和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小学选调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所有参加英语学科选调的教师,须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途脱产进修英语本科一年及以上并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宜宾县二中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宜宾县育才中学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小学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由选调学校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7日至8日,地点在各选调学校行政办公室(县二中:联系电话6886002,联系人周老师;育才中学:联系电话6200925,联系人兰老师;育才路小学:联 系电话6166168、6206330,联系人曾老师) (二)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有关任教年限的有效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选 选调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7月9日上午公示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学校初选,确定笔试人员 选调学校拟定初选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根据方案进行初选,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于7月11日前由各学校组织初选,初选主要采用面试、试讲(说课)、特长展示和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试讲、特长展示、考核等单项成绩在初选总成绩中的分值构成,必须在初选方案中明确。初选总成绩为100分,初选成绩在各选聘学校公示。 各学校根据学科选调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同时按学科录取顺序排序,并在学校公示。若某个学科参选人员的初选成绩较差,则选调学校可提出并经批准减少该学科选调名额。每个学校学科选调名额在2名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选调名额在3人(含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低于此比例,则核减选调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的选调名额。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必须从教育局公文交换系统发到人事股,该一览表的纸质材料由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育局人事股。 五、笔试 笔试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组织,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主要考查该层次学校参选学科的专业知识(育才路小学的笔试内容还包括参选学科的教材教法和初中知识),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07年7月13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宜宾县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选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学校初选成绩×40%。 根据各学校选调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宜县委办[2005]39号文件的规定和学校选聘名额中的学科需求顺序,按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直属学校)选调总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选调不能超过1人的规定,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 选调学校和县人事局、县教育局都必须对拟选调人员进 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选调的本县教师先试用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和户籍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团等组织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领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正式调入,否则,无条件退回原单位。 对选调的外县教师则正式调入,并与调入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和合同鉴证。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县城三所公办学校选调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宜宾县监察局:6204100; 宜宾县人事局:6613022; 宜宾县教育局:6200115。 九、本简章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事局、宜宾县教育局。 附件: 1、宜宾县县城三所公办学校简介; 2、宜宾县县城三所公办学校初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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