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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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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对“65”打击非法茧贩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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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2:4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退休人员在2009-6-8 11:41:13的发言:
四、打人者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打击非法茧贩需要合法的执法主体,任何人和组织在没有法律许可的前提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都是违法的。茧贩非法收茧肯定是违法的,但非执法主体打击茧贩子也是违法的。这里,揭示两个问题:一是执法主体的缺失,打击茧贩应当由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而不是由收购企业自身组织人员去执行。在这个事件中,执法部门应当问责,你们在整个事件中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二是打人者肯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茧贩有错自有执法部门制裁,擅自打击茧贩子就是错上加错。这一点,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一是要明辨受伤者是茧农还是茧贩?二是要明辨打人者是否是正当防卫?三是凯华公司与打人者是否有关系?四是下一步高县的蚕茧收购如何规范的问题?以上四个问题是高县决策者的当务之急,如果不妥善处理,这样的事件肯定还要发生。
(欢迎各位拍砖和献花,有不同意见大家可以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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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3:0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客观的评价,之所以出现这样激烈争斗,给政府的合法保护的力度有关。政府有责任扼制这样的矛盾,试想凯华公司的老总些是什么人,他们都是些趁改革之机把国有资产成功转型为私人企业的高县特号精英,但同时他们也是商人,他们真的会那么傻的去做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吗?我想肯定是被逼无奈的一种选择,虽说不明智但实属无可奈何,事情整大,也许才能有更好的保护措施。打人肯定不对,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也希望在合法利益在遭受别人侵犯的时候,政府能有效地解决这样的矛盾避免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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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3:08 | 只看该作者
非法收购是违法
******是犯罪
http://bbs.cnjxl.com/thread-115846-1-2.html   
号码为193522686 的QQ群   是 高县中学 初78级 高80级 的同学群 欢迎同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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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3:08 | 只看该作者

1\有个帖子说的好.组织人员去打人肯定是错误的.应法办.什么"被逼打人"的说法很荒唐,是在为违法行为开脱.
2\法律上来说农民没有错.
3\所以这两个问题不要纠集了,但少数人坚持纠集或拿农民说事,我只能说是在强奸民意,打着维护农民"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行自己的一己之私的利益.
4\支持公司垄断经营也没有道理.只要有合法手续就可以收购,竞争不是坏事,但必须合法经营,我一直是这观点.
5\要解决问题,必须找出根子在哪里?根子在违法收购问题.
6\对违法收购必须打击,否则不能保持法律的严肃性.
   对法律法规在立法上存在的这样那样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可以建议,但在法律法规没有废止或没有修改前必须执行,这是一个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应当知道的一个常识.
7\具体到鲜茧收购问题上,什么是合法收购或非法收购?很简单.我看了近日大家发表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也带着这些问题去查阅了一些资料,有点肤浅的认识.
   合法收购必须首先在省级商务部门办理<鲜茧收购资格证>,再凭资格证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这样就取得了合法的收购资格.否则就是违法收购.
8\不是有一个营业执照就什么都可以经营了,一个朋友开了个玩笑,但有道理,难道办理一个卖大米的营业执照就可以卖飞机大炮吗?话粗理不粗.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互助组织,入会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办理.经营中也应依法在经营范围内开展.
    争议中涉及的那个专业合作社根本就是借专业合作社之名,盗用茧农名义,实际上进行收购活动,真正被欺骗的是茧农.(这一切大家可以静观事态发展,会有证据证明的).
9\行政机关查处违法案件,不能说我估计你会怎么就提前处理你,需要证据证明你违法了才能查处.但宣传工作和解释工作是有证据证明已做到了的.6月5日还没人或组织开始违法收购,公安机关6月5日是制止打人事件,6月6日,出现违法收购鲜茧行为后,当天行政机关就开始查处的,怎么能说不作为?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要混淆.
    政府工作确实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完善和提高,但这件事上不能说政府部门错在哪里?

    论坛上有些帖子质量比较高,我很赞同其中的一些观点,大家在这里讨论是为了更好促进政府和企业工作,是为困绕政府和社会或企业或农民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但不是任意漫骂或捕风捉影拿起大棒挥舞,这里打一下,那里打容易下,那样无助于事也违背讨论的初衷.只能让大家看出发帖人的素质.
    个人观点,欢迎 大家在事实的基础上就事论事,展开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3:22: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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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17 | 只看该作者
楼顶上的,退就退了,不要参忽.你知道吗,丝绸公司多少光环离得开蚕农,丝绸公司富了多少领导,成就了多少领导的官梦,现在私有了,继承了多少资源,特别是农业产业化,意味着中央到地方和各个项目的补贴.你又知道多少.是这几年的丝绸公司不光坑农还坑了自已的员工.没了丝绸公司高县经济会有影响,敢说放开蚕茧市场,蚕农高兴,蚕商高兴,茧丝绸发展的更快,高县经济会大步向前.你不相信,你把你的岁数减去三十年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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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30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忽悠百姓叫政策,也就是文件,中国有很多专营企业,百姓非常反感,比如烟草,石油,通信,政府在改,只是慢了一点.蚕茧在江浙一带产区都放开了,只有高县还举起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大旗继续忽悠百姓.其实人民的法律,人民的文件,应该由人民来定,人民来出,或者人大常委来定来出,国务院,各部委真要出应该考虑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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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6.5事件  我原来那个号 都被封了。
这才又注册一个进来    以后发言要小心 ! 不说了, 说多了  这个又要遭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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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2:42 | 只看该作者
      丝绸公司的人帮自己单位说话是无可厚非的,也许这也是领导给你们安排的任务,但人再多,最终还是要被老百姓的唾沫所淹没。
    事实上,蚕农对你们有一千个不满意,只是拿你们没办法。你们不应该把对蚕农的技术投资在单价和蚕茧等级上克扣,这是老百姓最敏感的。听说很多农民为了蚕茧能卖个好价钱,夜半三更的把蚕茧背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外的地方去卖,而你们就像国民党抓壮丁一样围追堵截。试想,这是多么壮观的场面呀,如果价格都差不多,他们又何必舍近求远呢?
    农民是天底下最辛劳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一分一厘都是汗水换来的,都来之不易,大家要换位思考。我们都没必要在这里作毫无意义的争论,当权者应该把民生民计放在第一位,为农民增产保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3 12:48:59编辑过]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  神州从此夸仁义。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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