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开庭解难题 能动司法彰正义 ---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服刑人员诉讼权利 近日,高县人民法院庆符人民法庭主动服务、能动司法,通过网络开庭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12万元的保险合同纠纷案,确保了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的行使,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12年9月,河南艺人张保勇为了生计,凑了2万余元买了台二手车,同妻子一起离乡背井处表演“猴戏”,寄希望改变家境,但12月29日在高县胜天镇场镇因违章驾驶,造成车辆碾死3人,次年5月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羁押于四川省雷马屏监狱。生活本身就很困难的张保勇,只能借钱支付受害人的赔偿款,为此背上60余万元债务。在监狱服刑的张保勇为了尽快清偿债务,想到了肇事车辆曾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可以获得一定赔付,但身处监狱如何能得到赔付,就成了张保勇的一块心病。张保勇曾多次向办案的警察反映索赔的愿望,在民警的引导和帮助下,张保勇委托了律师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保险合同纠纷诉讼。 高县人民法院庆符法庭受理本案后,鉴于张保勇的实际情况,为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诉讼权利,让司法的阳光照亮这一特殊的群体,主动服务,能动司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同意张保勇缓交诉讼费2700元。同时,法庭审查了本案,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了缩短审理时间,让张保勇尽快获得赔付,法庭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建议双方通过网络递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并将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邮寄给被告。在征得双方调解意愿后,法庭将材料扫描并发到各自邮箱的形式完成证据交换。最终通过网络开庭调解了此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河北华安财产保险公司支付张保勇保险赔偿款12万元,调解达成后,保险公司已依约支付了全部12万元赔偿款。 高县人民法院庆符人民法庭在开展群众中路线教育活动中,积极采取多项诉讼便民及司法救助措施,主动服务、能动司法,让每个涉诉当事人感受司法阳光的温暖,彰显了司法程序的公平正义,获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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