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某些官员的权力欲、权力观,“三自”现象不能不让人担忧。
一是权力自恋。这是说某些官员一旦大权到手,绝不肯轻易放手,哪怕官德失范、官行失准,已彻底失去了为官资格,还想“占着茅坑”不肯让位于人。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幻想纪检、监察等部门不会出面处理,不将责任追究到自己头上,或者处理时轻描淡写,官帽绝不会被大风吹落于地。正由于有如此想法,某些“问题官员”整出了很大的动静,社会舆论挞伐一片,他们还能没事人一般,不道歉不回应,静静地观望着。如去年,《法人》杂志刊发了一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西丰县有关人员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称记者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并要拘传。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为,在“西丰事件”中,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张志国同志身为县委书记,法制意识淡薄,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铁岭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再比如备受全国关注的“郑州须水镇西岗村经济适用房用地被开发商建别墅”一事中,当面质问记者“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面对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照样正常上班,在市纪委的介入后,才被停止工作,深刻反思、接受调查。这些官员为官张狂,都无一例外地贪恋手中的权力,他们的言行非常出格,早已超越共产党人之所为,但他们偏偏不肯勇敢地站出来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更谈不上引咎辞职,直到有关部门介入了,迫于组织压力,才恋恋不舍地交出手中的权力。
二是权力自肥。某些官员把权力看成是替自己牟利的工具,他们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胆大妄为地凭借手中的权力去攫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早将公平与正义抛之脑后,心中没有他人只有自己。他们不顾以权谋私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逮到机会就上、有了空子就钻,一副十足的小人嘴脸。在他们看来,他们就是人上人,应该过得比别人舒适、风光、富足,于是便用足了权力、过足了官瘾。如今年的温州“安置门”事件中,在温州闹市区黄金地段,共有143套安置房被预先出售,其中大多被温州官员以8000元/平方米的“暂定价”购买。温州市一些权重部门的领导干部,如工商局、检察院、公安局等领导均有涉及,所购房屋不乏200多平方的大套房,而现在这些安置房的价格在17000元?27000元每平方米不等。再比如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水务局局长喻专华同时身兼惠泽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水库施工中,喻专华自签自领加班工资,他和另一位副局长共领走近1.5万元。这些官员私心杂念如此严重,不惜动用权力去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公然践踏道德与法律,早将自己当初面对党旗宣誓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在他们身上根本找不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影子,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低得令人瞪目!
三是权力自救。某些官员涉嫌违法犯罪了,他们不是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而是利用手中现有的权力或者权力早已铺就的“通天之路”,去为自己解套松绑,好逃避法律的追究。在他们看来,权力能主导和主宰一切——有了特权,有关部门可以放其一马;有了特权,法律可以网开一面。于是他们便开始了紧张而忙碌的权力运作,将权力发挥到极致水平。如“许宗衡案”刚浮出水面时,媒体在对他的报道中都有这么一句话:“调查组去年奥运会前已开始调查许宗衡受贿问题,一直未有进展,其间许宗衡多次上京活动,为自己解套。”只可惜,解套未能成功。再比如去年,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部分上访者及家属称不曾被通知精神鉴定,不过政府手里握有他们的鉴定书。家属反映,政府不经家属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访者入院,而当事者坚称自己没病,并因此质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在这些官员看来,权大于法、权高于法,权是救命索、权是免罪符。权力让自己陷于困境了,权力也能让自己脱离困境,尽管某些官员操弄权力没能成功,但还是有许多官员愿意去试,因为在我国法制还不太健全的今天,“权力解困”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
权力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占有和使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应当切实做到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任何人如果让权力在自己的手中腐坏变质,迟早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为官者当自重、自警、自醒,千万别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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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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