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光喝水不喝酒 于 2015-3-5 09:16 编辑
高县交通运输局 高县公安局 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庆符镇人民政府 文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庆符、文江两镇城区人力三轮车的公告
庆符镇、文江镇各人力三轮车车主: 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轮车通行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庆符镇、文江镇范围内开展人力三轮车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无证、无牌的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予以取缔。 二、禁止人力三轮车擅自加装动力,对违法加装的动力装置请各三轮车主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予以强制取缔。 三、对庆符镇、文江镇城区内人力三轮车进行风貌整治,统一喷漆、更换篷布、车身颜色、保持车身整洁,禁止人力三轮车乱贴乱挂广告行为。 四、禁止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抢客等无视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 本公告自2015年3月7日起施行。 高县交通运输局 高县公安局 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庆符镇人民政府 文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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