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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对“65”打击非法茧贩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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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0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为一名党龄30多年年满65岁的退休人员,我所经历的事情很多了,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看问题想事情作判断也还是比较成熟,对一件事情的发生发展喜欢深入剖析、研究,轻易不下结论。针对金线岭网站近日炒得沸沸扬扬的“65”事件,我也有自己的看法,并亲自到现场走访,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听取了蚕农、乡镇干部、凯华公司人员的介绍,下面来谈谈自己对这个事情的认识:
      一、凯华公司作为一个由原事业单位改制后组建的民营企业,承担了原丝绸公司的蚕种、蚕茧、生丝、制绸以及进出口贸易等生产经营权,是四川省、宜宾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该公司还承担着发展蚕桑生产、引导农民合理规划蚕桑布局、科学养蚕等社会职能,每年投入500万元以上扶持全县科技养蚕能手、补贴养蚕大户,特别在去年行情极差的情况下,还以保护价收购蚕茧,保护了蚕农的生产积极性,而企业自身遭受了重创,亏损达1000万元。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高县人,对该企业的这些做法都是不容怀疑的,虽然从企业自身来讲,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企业的社会职能履行还是实在的。这一点,全县近十万蚕农可以作证。正因为有这个丝绸企业的支撑,高县才没有象其它地区那样发生大面积的毁桑砍桑事件,高县的蚕桑产业才没有垮掉,高县农民增收才有希望(年人均300元以上,除畜牧产业以外的最大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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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2:42 | 只看该作者
      丝绸公司的人帮自己单位说话是无可厚非的,也许这也是领导给你们安排的任务,但人再多,最终还是要被老百姓的唾沫所淹没。
    事实上,蚕农对你们有一千个不满意,只是拿你们没办法。你们不应该把对蚕农的技术投资在单价和蚕茧等级上克扣,这是老百姓最敏感的。听说很多农民为了蚕茧能卖个好价钱,夜半三更的把蚕茧背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外的地方去卖,而你们就像国民党抓壮丁一样围追堵截。试想,这是多么壮观的场面呀,如果价格都差不多,他们又何必舍近求远呢?
    农民是天底下最辛劳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一分一厘都是汗水换来的,都来之不易,大家要换位思考。我们都没必要在这里作毫无意义的争论,当权者应该把民生民计放在第一位,为农民增产保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3 12:48:59编辑过]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  神州从此夸仁义。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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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6.5事件  我原来那个号 都被封了。
这才又注册一个进来    以后发言要小心 ! 不说了, 说多了  这个又要遭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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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30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忽悠百姓叫政策,也就是文件,中国有很多专营企业,百姓非常反感,比如烟草,石油,通信,政府在改,只是慢了一点.蚕茧在江浙一带产区都放开了,只有高县还举起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大旗继续忽悠百姓.其实人民的法律,人民的文件,应该由人民来定,人民来出,或者人大常委来定来出,国务院,各部委真要出应该考虑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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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17 | 只看该作者
楼顶上的,退就退了,不要参忽.你知道吗,丝绸公司多少光环离得开蚕农,丝绸公司富了多少领导,成就了多少领导的官梦,现在私有了,继承了多少资源,特别是农业产业化,意味着中央到地方和各个项目的补贴.你又知道多少.是这几年的丝绸公司不光坑农还坑了自已的员工.没了丝绸公司高县经济会有影响,敢说放开蚕茧市场,蚕农高兴,蚕商高兴,茧丝绸发展的更快,高县经济会大步向前.你不相信,你把你的岁数减去三十年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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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3:08 | 只看该作者

1\有个帖子说的好.组织人员去打人肯定是错误的.应法办.什么"被逼打人"的说法很荒唐,是在为违法行为开脱.
2\法律上来说农民没有错.
3\所以这两个问题不要纠集了,但少数人坚持纠集或拿农民说事,我只能说是在强奸民意,打着维护农民"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行自己的一己之私的利益.
4\支持公司垄断经营也没有道理.只要有合法手续就可以收购,竞争不是坏事,但必须合法经营,我一直是这观点.
5\要解决问题,必须找出根子在哪里?根子在违法收购问题.
6\对违法收购必须打击,否则不能保持法律的严肃性.
   对法律法规在立法上存在的这样那样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可以建议,但在法律法规没有废止或没有修改前必须执行,这是一个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应当知道的一个常识.
7\具体到鲜茧收购问题上,什么是合法收购或非法收购?很简单.我看了近日大家发表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也带着这些问题去查阅了一些资料,有点肤浅的认识.
   合法收购必须首先在省级商务部门办理<鲜茧收购资格证>,再凭资格证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这样就取得了合法的收购资格.否则就是违法收购.
8\不是有一个营业执照就什么都可以经营了,一个朋友开了个玩笑,但有道理,难道办理一个卖大米的营业执照就可以卖飞机大炮吗?话粗理不粗.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互助组织,入会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办理.经营中也应依法在经营范围内开展.
    争议中涉及的那个专业合作社根本就是借专业合作社之名,盗用茧农名义,实际上进行收购活动,真正被欺骗的是茧农.(这一切大家可以静观事态发展,会有证据证明的).
9\行政机关查处违法案件,不能说我估计你会怎么就提前处理你,需要证据证明你违法了才能查处.但宣传工作和解释工作是有证据证明已做到了的.6月5日还没人或组织开始违法收购,公安机关6月5日是制止打人事件,6月6日,出现违法收购鲜茧行为后,当天行政机关就开始查处的,怎么能说不作为?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要混淆.
    政府工作确实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完善和提高,但这件事上不能说政府部门错在哪里?

    论坛上有些帖子质量比较高,我很赞同其中的一些观点,大家在这里讨论是为了更好促进政府和企业工作,是为困绕政府和社会或企业或农民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但不是任意漫骂或捕风捉影拿起大棒挥舞,这里打一下,那里打容易下,那样无助于事也违背讨论的初衷.只能让大家看出发帖人的素质.
    个人观点,欢迎 大家在事实的基础上就事论事,展开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3:22: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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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3:08 | 只看该作者
非法收购是违法
******是犯罪
http://bbs.cnjxl.com/thread-115846-1-2.html   
号码为193522686 的QQ群   是 高县中学 初78级 高80级 的同学群 欢迎同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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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3:0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客观的评价,之所以出现这样激烈争斗,给政府的合法保护的力度有关。政府有责任扼制这样的矛盾,试想凯华公司的老总些是什么人,他们都是些趁改革之机把国有资产成功转型为私人企业的高县特号精英,但同时他们也是商人,他们真的会那么傻的去做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吗?我想肯定是被逼无奈的一种选择,虽说不明智但实属无可奈何,事情整大,也许才能有更好的保护措施。打人肯定不对,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也希望在合法利益在遭受别人侵犯的时候,政府能有效地解决这样的矛盾避免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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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2:4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退休人员在2009-6-8 11:41:13的发言:
四、打人者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打击非法茧贩需要合法的执法主体,任何人和组织在没有法律许可的前提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都是违法的。茧贩非法收茧肯定是违法的,但非执法主体打击茧贩子也是违法的。这里,揭示两个问题:一是执法主体的缺失,打击茧贩应当由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而不是由收购企业自身组织人员去执行。在这个事件中,执法部门应当问责,你们在整个事件中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二是打人者肯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茧贩有错自有执法部门制裁,擅自打击茧贩子就是错上加错。这一点,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一是要明辨受伤者是茧农还是茧贩?二是要明辨打人者是否是正当防卫?三是凯华公司与打人者是否有关系?四是下一步高县的蚕茧收购如何规范的问题?以上四个问题是高县决策者的当务之急,如果不妥善处理,这样的事件肯定还要发生。
(欢迎各位拍砖和献花,有不同意见大家可以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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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2:36 | 只看该作者
      看在和LZ同为党员同志的份上,小同志给你提点批评哈,纯语言角度哈,望虚心接受哈,老同志。
      标题中的“打”和“击”二字运用得相当贴切!“非法”二字用得相当主观,不敢苟同!
穷嘛才独善其身的哈!如果富了的话,就跑几去济天下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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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0 11:56
不知道65岁大爷采访现场是如何去采访的?/很值得怀疑 。。。昨天我提出怀疑 今天上来一看 有人说我不尊重他。
我只尊重他的年龄 也许经过这65事件 都深刻记住了你 65岁的党员大爷!
不知道为什么不把实地采访的详细经过表达出来 我只是质疑马甲 在我质疑的时候我早就料到有人会炮轰 。
呵呵,想来真好笑。也许我被人列为蚕贩之列 。嘎嘎,,, 以后这里还能说真话吗 ?
我说过:打人会出人命 ,即使受伤的是蚕贩,也轮不到那些大车小车装人去执法 高县有执法部门

当然,能发表专业15条帖子 我看了 都是关于6.5的 感谢你如此关心民生 我也很关心你来金线岭所发表的全部帖子

这一切都与我无关 只是很很愤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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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1:34 | 只看该作者
究竟是谁动了农民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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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1:25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高县符江</i>在2009-6-8 10:20:55的发言:</b><br/>楼主为什么帮凯华说话?简直是危言耸听!凯华走了,还有其他华来,更何况背后还有堂堂大中华,天蹋不了的!青天白日之下,敢于用棍棒伺候自己的衣食父母的*商,高县的老百姓惹不起,还不能躲吗?要说贡献,为高县作出贡献的企业和人士多了去了,丰源集团,经典公司,罗场纸厂,公交公司,三鼎公司......可哪一个又是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哪一个又不是垄断着公权或者公共资源高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挣着大把大把的钞票?农民如果违法,自该由相关执法部门来管理(如果缺位了,你可以投诉),作为一家企业,你哪来的执法权利?公安机关首先就该以妨碍公共安全罪把组织者刑拘了。 </div><p

支持,在当今时代。一是需要法治,不能想打人就打人。二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亏损的就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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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0:1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敢说你的说法就公平\公正吗?能代表广大蚕农的呼声?你都60多的人了,还30多年的党员了,你还走访了现场,可是,你的说法,是明显偏向剀华,所以,你的任何说法,都是苍白无力的.要说,就不要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哈,这样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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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0 09:43
专业马甲相当之多 。 寒心的人也一定多。 那些亲眼看到那凶徒行凶的人,恐怕连网络都没见过。
这是社会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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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09: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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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呼唤和谐在2009-6-10 9:36:13的发言:
什么茧贩子应该打击,只要人家有合法手续,在农民经济条件差,追求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将蚕茧卖给贩子,有何不妥。

请你先看看蚕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蚕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其收购范围是只允许在工商局备案登记的社员中进行收购
还有,嘉乐镇到目前为止,没有蚕业专业合作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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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09:36 | 只看该作者
什么茧贩子应该打击,只要人家有合法手续,在农民经济条件差,追求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将蚕茧卖给贩子,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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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09: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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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那伤,请走开!在2009-6-9 21:27:21的发言:
国家连黄金都开放了,为什么蚕茧不开放呢?
    蚕茧没黄金那么管钱撒 !!!!!
 

国家放宽不放宽,那是国家的事。但是这两者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相对于农业其他经济作物(如烟、棉、麻),其他经济动物(如马、牛、羊),其他产品(如烟叶、水果、禽畜),而言,蚕桑业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一是产品经济价值高,不耐贮藏(与黄金相比,谁更耐储藏??)。鲜蚕茧是千家万户农民劳动的结晶和最终收获物,饱含了农民极大的投人和汗水。一般情况下,这个劳动产品成为商品之后,与粮食的比价高达1:10左右,与其他常见的经济作物的比价至少在3~5倍。而且,蚕茧是鲜活产品,既不能堆码,更不可存放,至多也只能摊放一天半日,然后加热干燥成干茧。不出卖,产品很快成为废物一堆,“皇帝的女儿”一天两天后便一文不值,成为破烂。这是同其他农副产品用途广,可食用、耐贮存的特性完全不同的,甚至根本就是鲜蚕茧独一无二的特性;二是产品消耗单一的特点。蚕茧只供缫丝使用,少有食用,对于农户而言,只能用于出售,少有自用。就是说,农民生产的蚕茧,最终只能销售给缫丝厂缫丝,经营蚕茧的部门和个人越多、渠道越乱,带来的中间环节费用也就越多,农民和工厂应得的利益就越少。此外,收购经营蚕茧的部门和个人增多必然形成众人抢茧的恶性态势,产出没有保障,既没有哪家单位愿意投入资金抓蚕桑生产发展、抓蚕茧质量的提高,也会导致蚕农养蚕不顾质量,蚕茧质量下降必然造成后工序环节生丝和绸缎质量的下降,产品质量的下降必然是失去市场。更为甚者,由于没有产出保障,那些唯利是图、不愿承担社会责任的“游商”在行情好时拚命抢茧、行情疲软时甚至可能不收购,最后必将导致蚕农“卖茧难”,进而出现砍桑毁园,而最终的结果是导致能给蚕农带来9000多万元收益、可提供1500多个就业机会、可出口创汇200多万美元的蚕桑业遭受“灭顶之灾”。同时,倘若真出现无人收茧、蚕农“卖茧难”的问题,必将形成农村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茧丝绸行业由于其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生产流程涉及农工贸多环节的特殊性,现在仍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四个特殊行业之一。因此可以说,正是基于丝绸行业的这种特殊性,对丝绸行业的管理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从业不易,毁之甚易,行业管理如果不注意到丝绸行业这种特殊性,一旦管理失控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其他行业,放弃管理的决策者就会成丝绸行业毁灭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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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09: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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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那伤,请走开!在2009-6-9 21:27:21的发言:
国家连黄金都开放了,为什么蚕茧不开放呢?
    蚕茧没黄金那么管钱撒 !!!!!
 

蚕茧放不放开那是国家决定的事,不放开有不放开的理由,我等草民管不了。如果真的放开了,估计占全世界80%份额、出口创汇最大的丝绸国早就不是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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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那伤,请走开!在2009-6-9 21:27:21的发言:
国家连黄金都开放了,为什么蚕茧不开放呢?
    蚕茧没黄金那么管钱撒 !!!!!
 

什么是市场经济,看来你学习小平理论的水平太差了,去找个哲学老师教一下吧。国家之所以现在不放开蚕茧收购就是考虑到广大茧农的利益,如果象你说的那样全盘放开,那后果你想象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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