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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英语教学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出现了象林语堂、许渊冲这样一些英语大家,其造诣让英美人士都啧啧称叹,但他们当初学英语时并没有现代的语言习得理论作指导,更不可能投在今天的流行学习法的诸路英豪门下。相信他们的学习经验与古代圣贤的智慧正是一脉相承的。现当代英语界人才辈出,诸学者、专家在其著述中对英语学习方法的具体操作已阐释得十分明了,只不过他们不如某些新生人物能吆喝、能招揽“顾客”罢了。虽然我读书有限,但我还是可以大致做出结论:与古人以及现当代的学者相较,流行英语学习法的创始人们并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新发明、新创造。 我本人“好古”也“好今”,我从不认为古时什么事都比今天好,古人做什么都比今人高明。柏杨先生曾经批判过某些食古不化、固步自封的国人对古代“僵尸”的迷恋。这些人的信条之一是中国古时“啥东西都有”。比如西方现代的文官制度脱胎于我国的科举取士制度,计算机的直系鼻祖是我们老祖宗发明的算盘。再如今天有火箭,古时有冲天炮。今天有波音、空中巴士,我们中国的小孩早就会折纸飞机。(一笑。)这些当然多半只能当笑话说,古时没有的我们自然不能说有。但是古时有的我们也不能抹煞事实一口咬定说没有。关于语言的学习方法古人已阐述得十分全面、十分透彻了。古人学语言要听、说、读、写,今人也一定是听、说、读、写,而不会是行、立、坐、卧,捧哏逗哏,更不可能是摇头摆尾,鹞子翻身。我在本书中引用了曾国藩、王闿运、净空法师、朱熹、苏洵、钱穆等的学习经验,须知不光他们是这么说的,古今的大学者基本上都是这么说的。 英语学习法:专家学者斗不过江湖郎中 问:依你看为什么一些欺世盗名的流行学习法能有那么多追随者,而专家学者的意见反而不大受重视呢? 答:对流行的英语学习法我并不一概否认。我绝对相信某些学习法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他们并不可能有什么特别过人之处,没多少发明创造,这一点是肯定的。 我一向疏懒,很少找他们的书看。老实说我对这一类流行的东西本能地有一点偏见。具体原因何足道先生在《流行英语学习法面面观》中已经讲得很明了了。何先生在文中也剖析了他们“克敌制胜” 占领市场的五娃哈哈宝,很有见地。如何学英语不请教专家学者而跟在一帮江湖郎中身后亦步亦趋,这是一件最奇怪的事情。 不过时下各类商业化操作的英语学习法大行其道,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正规的大学英语教学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弊端。现在的英语界专家学者讲学习方法的声音似乎也弱了些。专家学者们很多深居书斋从事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研究,对非英语专业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学英语的状况和要求未必很了解,他们的言论经常是散见于各类报纸杂志,不是很系统,操作性可能也不是很强。专家们都不讲速成(这是流行学习法的杀手锏),也不提倡为应试而学习,不喜欢商业炒作。这些都是他们声音较弱的原因吧。 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文化的失落。夸张地说这是一个“读书人”不读书,“文化人”不懂文化的时代。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传统文化的教育几乎为零。如果学生们很早就读过四书或老庄等经典著作,他们学英语绝对不会象今天一样茫然不知所从。现在呢,不说英语,开了十几年的课,语文照样学不好。学习本来是个很个体的事情,可是如今多的是热闹之学市井之学。李阳的讲座,他所谓的万人口语班,更象是摇滚音乐会。李阳也说了,往台上一站张惠妹是啥感觉她就是啥感觉。
英文要诀: 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二、学时不可以识字为足。识之必然兼用之。凡遇新字,必至少学得该字之一种正确用法。以后见有多种用法,便多记住。 三、识字不可强记。得其句中用法,自然容易记得。 四、读英文时须耳目口手并到。耳闻、目见、口讲、手抄,缺一不可。四者备,字句自然记得。 五、“四到”中以口到为主要。英语便是英国话,如果不肯开口,如何学得说话? 六、口讲必须重叠练习,凡习一字一句必须反复习诵十数次至数十次,到口音纯熟为止。学外国语与学古文同一道理,须以背诵为入门捷径。每谋取一二句背诵之。日久必有大进。 七、口讲练习有二忌。(一)忌怕羞。学者在课堂上怕羞,则他处更无练习机会。(二)忌想分数。一想到分数,便怕说错,怕说错,便开口不得。最后的胜利者,还是不怕羞、不怕错、充分练习的学生。若得教员随时指正,自然可由多错而少错,由少错而纯正,由纯正而流利,甚至由流利而精通。此是先苦后甘之法。 八、读节要精。读音拼写,皆须注意。马马虎虎,糊涂了事,不但英文学不好,任何学问也学不好。 林语堂论语法学习[转帖] 林语堂名篇《英文学习法》 很多读者来信要求我再引述一下林语堂博士我的名篇《英文学习法》。这篇文章对任何热衷于研习英语的人都大有裨益,我自然乐于从命。限于篇幅,本文先恭录其中一节--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讲几句英语,而实在是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 “在学习的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还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子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久而久之,自然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得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刻意求工。试将报章的社论与名人 演讲稿一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分别。 “英文最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须这口讲的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可以概括的说,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 林语堂论文法与惯用法 笔者在《漫谈银幕英语》里引述黄国彬教授论贡惯用法的文章,想念各位由此对idiomaticexpression有更深的了解。 本文继续恭录语堂博士的各篇《英文学习法》,且看林氏对文法与惯用法精辟见解: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其实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字形体用法的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 “学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的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把阅读又看为一事。这才是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兹举一个平常的例子: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和at that time 都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常是这样用的:I see him every Monday. I see him on Monday.可是我们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因为以上这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惯用法上错。) “惯用法上错了的话,便是违背语言成例,便是不通。“ 论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各位读了林语堂博士的论惯用法,一定得益不浅。但林氏并非反对学习文法,且看其名篇《英文学习法》对研习文法的持平之论; “关于文法一层,许多我都缺乏确切的了解。 “有些对文法下过苦动的人,到了做教员时可就感到得意了,仿佛苦媳妇升为恶家姑,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功才算快意。 “另有一些人明明看见死记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便发偏激之认,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物,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 “其实学习文法,只要态度正确,绝对是有利无损的,且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 “譬如单看书而不学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会注意到有一个to字省去。但是要他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才能遇到。假如有良好的文法基础,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就会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 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him mend his bicyle "得出许多同样结构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 “所以,只要学习的态度正确,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地道英语的讲法 上文恭录了林语堂博士的名篇《英文学习法》,想信大家都得益不浅。 每次读到好文章,只要能协助你们提高中英文水平的,无论是前贤遗蓍,还是近代学者的佳作,我都会恭录下来给你们研习。 来信的读者中,有政府官员、家长、教师、在职青年、家庭主妇、莘莘学子,还有不断自学的中年人。你们都很客气,说觉得拙栏很有趣、很实用,我也希望力求变化,好让大家继续有兴趣看下去。 现在和大家谈谈地道英语的讲法。 你想用英语说出下面这句话: “她轻轻走路,以免吵醒了婴儿。“ 你可能会套用在文法书上学到的“表示目的和结果的从句“来表达,说出有板有眼的英语: (1)She walkde quietly lest she should wake up the baby. (2)She walkde quietly for fear that the might wake up the baby. 这两句英文用在作文上,文法完全正确。但这是书面语,英美人士交谈时不会说得这么有板有眼。他们会把这句话说成: "She walked quitely. She didn't want to wake up the baby." 请记着:交谈时句子越短越好。 必须以口语入手--林语堂先生论学英语 近年国内学英语风气甚盛 ,无论在中学,在大学,或在自修,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进益,我想据我个人的经验,谈谈这个中的关系。 四十年前我在德国,听过柏林大学教出来的操华语的德国人,听起来象在北京长大的,但他们都是成年以后才学的;同时我在上海所见到的留过学的中学英文教员,文法冼练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英文,毫不地道。 有人以为目标在了解阅读,不在口讲,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国首相丘吉尔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这是多么矫健的句子!何尝有一个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词浮句?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学不好。例如对人十分佩服,你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为英美人士并不这样讲,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你要明白英语言文一致,而骨子里是白话.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饰藻丽语句愈好,愈近清顺口语愈好,愈能念出来顺口成章愈好。中国人写英文,能写到这个地步的就不多,你写出来,外国人念下去象外国人写,就不容易,所以难能可贵,就在这一点.中国人要写英文,必先淘汰古人"做文章"的观念,才能打稳正当的英文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口语入手 ,才能掌握个中窍门。 大家要注意常用字及口语的用法;英文那个"有"字,当然有have,而口语却是have got ( Have you got any money?) 老外这样说,我们只好这样写! 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种口语. You are telling me (我还得等你说)?也是一种口语. Not a chance (绝不会)也是一种口语。这四个单字got, forget, tell, chance都是极平常的字,而运用在口语中,却是学好英文的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单求长字,生字,看起来文雅好听的僻字,头一步便走错了.所以说善于灵活运用平常的字,是学习英文的不二法门。
文章来源:http://www.hellospeak.com/apply/trialh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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