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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一共三兄弟,他排行老二。建华的父母都是小学教师,因为经常在全县各个村小变动工作,所以建华一直在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从小建华就是一个懂事,聪明和勤快的孩子,在上小学之前他就学会了做饭和种地,还帮奶奶打猪草。洗衣服是妈妈教的,特别是袖口要三折洗,这样才能彻底洗干净,这些都让小小的建华养成了勤劳和节俭的习惯,以至于在长大成家后,这些良好的习惯让他存了不少的工资,所以他从来没有过缺钱的感觉,这对于他以后在和肖子路交往过程中把钱看得很淡不无关系。
建华在读符江初中时,他的父亲调到了当时的区教办,所以他也不用再每天从乡下到城里读书了。但由于父母要供三个孩子读书,所以每周一还得从乡下老家挑一担蔬菜到教办,然后供父亲和三个孩子吃一周。那时老家每年都要杀一头年猪,建华觉得他们父子四人吃饭后倒掉的剩菜剩饭可惜,就动员父亲买了个潲缸,把一周的潲水存起来,然后周末有三弟兄轮流挑回老家去喂猪。所以在80年到83年这三年中,在庆符镇丛木村到教办之间每周都有一道风景:四个男人周一都担着一担蔬菜进城,周**个男人又担着一挑潲水回乡下......这些经历让建华从小就懂得生活的不易,知道勤劳才能致富。
建华是个学习成绩非常好的学生,特别是初中三年,他期期都是班上第一名,也连续当了三年班长,深得老师的喜爱和同学的尊重,但这也让他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追求完美,容不得自己有缺点。这个缺点对他来说是致命的,对自己要求苛刻,同样对别人要求也高,以至于后来成家立业后在遇到他心底的女人时,他不能好好把握。虽然他视子路为生命,为了她付出了一切,同样他也失去了一切(因为他的不够宽容和迁就,最后没能把子路留在身边,这是他人生最大的损失也是他心口永远的痛)。
建华在这里把他这个缺点归纳为不好的习惯而不是性格,是因为他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他和子路相遇时,是子路迁就他,当他深深爱上子路后,是建华在包容,迁就和宠子路,他们每次争吵都得因为子路感觉到建华忽略她的感受,虽然只是一点点,但建华也在生气(为何总要我来迁就啊,你子路就不能为爱,为我低一次头吗)没能去哄子路,安慰子路,抱子路.....),所以在子路转身走人后,留给建华的除了后悔还是后悔,他要用100倍以上的努力才能把子路请回家。建华把这个缺点归纳为习惯,是因为习惯可以改,至少慢慢能该。他们每次争吵后建华总的来说是一次比一次在改,在改变自己适应子路,但他没有意识到留给他的机会越来越少,他还在以为他离不开子路,子路同样离不开她,他还认为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这都是后话,还是回到主题,告诉大家,建华与子路的相识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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