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鸣 摄影报道 发布时间:2006-10-24 16:49:11
中国法院网讯 在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时,北京某高三女学生却因在八宝山337路公交车站等车时遭遇抢劫,反抗中被残忍杀害。10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持刀抢劫杀人案。 今天,当犯罪嫌疑人黄显龙被带到法庭上时,记者看到年仅21岁的他仍是一脸的稚气。在回答法官的提问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黄显龙的声音很小,法官不得不多次提醒他说话要大点儿声。 对于公诉人指控其抢劫杀人,黄显龙说没有异议,承认事情是他做的,只是表示自己当时并不是故意想要杀人。他说,2006年5月7日自己因为缺钱花,所以想到了抢劫,就在路边买了一把水果刀。黄显龙对法官说,带水果刀并不是为了要杀人,只是想吓唬吓唬人。而抢劫时因为被害人叫了起来,自己很害怕,就一刀扎了过去。之后,自己也没敢再看就拿着包逃跑了。 黄显龙称,事发当天,他在抢得的包中发现了一张银行卡,就去找取款机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取出钱来,可试了三次密码都失败了,就把卡随手扔了。但是,银行的监控录像已经把黄显龙取钱的全过程都录了下来,这也是警方掌握他行踪的重要线索。 在最后的陈述中,黄显龙留下了悔恨的眼泪,他说自己现在十分后悔,对不起被害人的父母,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他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没有经济能力。 今天,被害人的父母、奶奶也来到了现场。庭审结束后,被害人的奶奶抑制不住自己悲伤的情绪,掩面大哭起来。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之下,她才在亲属的搀扶下走出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