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瘦弱的班主任老师被学生打了,打了也就打了,而且不再当班主任。另一班的一位学生指着班主任(女)的鼻子大骂:“我给够你面子了!”骂了也就骂了,而且领导还得帮学生转班。总之,一定是静静悄悄的,什么都好商量。
一位年轻的老师持伞体罚学生被媒体暴光,被责令公开道歉并停课反省;家长对老师的检查进行了全程录象并要求开除老师。另一位老师为查找学生丢失的手机,在多数学生要求下检查大家的书包,被认为是侵犯学生隐私,有律师说书包是身体的延伸,那就是侵犯了学生的身体,自然也被媒体暴光。总之,一定是沸沸扬扬的,看你当老师的如何收场。
这里的是是非非确实是很明白的:师生间发生争斗,责任方必是老师,谁叫你是老师?!但从人格和尊严的角度看,老师则处处处于弱势地位,权利不对称,人格不平等,老师的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也是不争的事实。
现在的学生越来越不好管(特别是上层家庭的独生子女);“师道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尊师重教”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口号;学校的正面教育敌不过社会阴暗面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学校领导迫于无奈而不得不趋炎附势;社会(包括家长)把对于学生的一切责任全堆在学校和老师身上。虽然大多数学生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一个班只要有一两个象上述那样“惹不起”的学生(和家长),老师的职责和功能便被扭曲,老师便有可能被逼上走投无路的境地。不管不好,管也不好,管的方法即使正确,也有可能还是不好。越是名校,这样的学生和家长就越多,你信不信?
主管部门不是不努力,哪个假期不对老师进行“严格的”的培训和考试?学校不是不尽心,“不评职称”、“不聘职务(就是下岗)”、考评、奖金降等级,……,还有那一次次的“民意问卷调查”,都如利剑高悬,足以让老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有哪个神经正常的老师愿意和学生发生冲突?社会能把自己办不好的事都交给学校老师去办,学校老师一时没办好就不该给一点温暖和宽容?没有听到学校领导对被打的老师表示过慰问和对打不还手的高尚人品给予表彰;没有人制止家长擅自录制老师检查情景从而侵犯老师人(格)权的违法行为。老师不论在有错或没有错的时候都是弱者!党和政府要“以人为本”,学校把它具体化为“以学生为本”,当然对;还有老师,算什么呢?在一些势利“大人”眼里,老师算“臭老九”。
一位老师在报道上述老师体罚学生的网页上留言:“我也是老师,看了报道我决定:钟声敲响,抱着课本上教室,学不学由学生.没有必要管他.因为他们的父母动辄上诉,再动辄就诉诸法律,让老师丢饭碗,何苦!!!!教育的成败不是我们教师这弱不禁风的肩膀所能承担的,因为政府的法律已经决定了我们属于弱势群体,没有了撑腰的法律,我们管理学生理不直言不顺,这不是作茧自缚?中国的腾飞就让这些娇骄的太阳去承担吧。”言词过于情绪化,查出来够他喝一壶。请注意:存在决定意识,这种情绪不是不可以蔓延的,而且,事实上正在蔓延。
老师的悲哀,教育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