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爷和二爷爷的坟是紧挨在一起的,爷爷的离他们的远了一点,但不是很远,在我家那块自留地旁边,听奶奶说,让老头子睡在这里,一个人忙农活时还可以唠唠家常。她还说风水先生看得很准,所以在爷爷的坟旁边还留出一大块来,奶奶说,她以后就睡在这里,再给老头子洗衣做饭,反正是几辈子欠了他似的。
爷爷在三兄弟里最有本事,他的孩子也比大哥二哥的孩子有本事,所以他的坟是最漂亮的。两层的小楼,红瓦绿墙,还有那么大一个院子,爸爸决定这么修葺的时候没想其它的,中对两个叔叔说,老爷子喜欢比别人好一点。因为,在那个村庄里,爷爷是最有本事的,尽管他周围的坟随着子孙的日子渐渐好起来也慢慢不像以前那样寒酸了,哪个子孙都是爱面子的,但还是比不上他的。
一晃爷爷过世快十年了,清明和农历七月半我们几个孩子是必须回家的,读书也好,工作也好,不回去奶奶总是会嘀咕,我又是长孙,也是唯一的孙子。还有就是大年初一,也得去拜坟,除了总忘记爷爷的祭日不回去外,这三个日子得去磕几个头,烧一大堆纸钱。我常常想,这钱能收到吗?奶奶说能。我问奶奶他用得完吗?奶奶不说话,她只是认认真真地把一张张纸钱往火盆里放。而我还得去为另一个人磕头烧纸钱,那是我的二爷爷。虽然连爸爸都没见过这个二伯,妈妈却说在阴间最保佑我的祖宗是这位二爷爷,算命先生根据生辰说的。我学过的知识告诉我这些都是胡话,但我不想去顶撞他们,这也不是很为难的事,一个后辈磕头几下头也是应该的,可站在二爷爷的坟前,我也真会低声地说几句“二爷爷你要真保佑我”,高考前一天是最虔诚的。
这十年来,村子里我见过的人都慢慢老去,在这片村庄的土地上的坟也越来越多。有时给奶奶打电话,她会给我讲谁死了,谁又死了,我只能静静地听着。我不会伤心的,那些人与我没多大的关系,我再怎么去想童年的事,也不过是谁因为我偷了把枣告诉了我爸爸,然后挨顿骂,我会有多记得这个人吗?何况从爷爷、外公开始,我接触的死亡越来越多了,悲伤的细胞也慢慢减少,难过的也就那么几天,那可能是生命里又缺少了一个疼爱我的人的缘故。只是有次听奶奶讲,这个村上当年嫁过来的媳妇她是最年轻的,现在变成最老的了,我有点不是滋味。
人究竟是怎样奇怪的一种动物呢?虚伪,或者善忘,这些都无从说起。有个朋友的父亲生病死了,从发现病症到去世就那么短短半个月。活生生的记忆便是,我们去做客,他烧得一手好菜,事隔不久,他却脸色惨白地躺在我们面前。朋友很伤心,我们也很难过,我们的难过是真的,我也觉得眼眶湿湿的。奔丧回来,另外几个朋友提议打扑克,都同意了,我们打得很开心,直接点说,朋友的父亲的去世仅仅短暂地影响了我们的情绪,可这也够了,如果一个人连悲伤也不懂得或者只懂得悲伤都是无可厚非的一种悲哀。想起列夫·托尔斯泰的《伊万·伊里奇之死》,那些荒芜的人性,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主人公的死亡何尝又不是一种幸福?
在这时间的河里,我的亲人只会一个个地随水远去,有时候我真想拽住最爱我的那个,可我拽不住呀。很快我的外婆,我的奶奶也会在这河面漂过去,除了流几滴泪外,我只能看看她们最后的样子了。而爸爸却一直坚持着每年给爷爷的墓碑、那些雨打风吹后渐渐模糊的痕迹染色,他要他爸爸的名字清晰一点,也让我们这群越走越远的孩子,偶尔回家的时候能够认得哪一个坟里埋着自己的祖宗。
有一天我发现这个城市的公墓和房价几乎是差不多的了,我想不通把巴掌大一点的地方抬到如此高的价位,或许是城市太挤了,为什么还得给死去的人那么大的地方呢?那些子孙把他们的骨灰和灵位放在这么昂贵的地方,可能是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需要表明一种身份与地位,也可能是后人出于孝心,最后花上一笔钱为亲人买个安稳的落脚之处吧,那样他们活着也会心安理得一点。
但我觉得还是我的爷爷幸福,住得那么宽敞,他睡的地方在城市里那可得睡上几十号人啊。他还能看着自己种过的地,还有一个会写诗的孙子这样写他的居所“野花开过那么一阵子/路过的鸟叫了那么几声“,他也不寂寞,还有两个亲兄弟,死后也住在了不远的地方。
乡村的唢呐不停地吹着,乡村也不停地有新生的孩子叫着,像那生生不息的炊烟。是啊,有人出世了,有人就得死去,大地上的事情仿佛就这般从容。童年时揪心的哭声还荧绕耳边,我知道这感情是真实的,也只有泪水可以表达,但一个人能哭多久呢?明天还有许多事需要打算,稻子熟了,猪要买了,孩子要上学了,悲伤一旦放一放就慢慢淡了。也只有经过亲人的坟前,或者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人会在想,老头子在的话,有些事就不要操心了。可是,谁也不会当成一回事,毕竟死去的人已走了多年,像那个吹唢呐的人也终于躺在一块木板上,另一个人开始为他吹起了唢呐。
关于一条狗
我想讲的那条狗不是什么忠肝义胆的灵犬,不是面对一根骨头时会摇着尾巴贪婪地吐着舌头的狗,也不是我所怀念的在我小时候送我上学的那条能吓跑欺负我的大孩子的狗。我说的是一条生活在城市的狗,它看起来就弱不禁风,即便“汪汪“叫上几声也没人害怕,它没有狗的野性,它就像小女孩手里的一只布娃娃。
那条比我的城市生活还长的叫“豆豆”的十三岁的狗,还是童子身,它的主人自豪地告诉我,仿佛护住一条狗的贞操是他做的非常得意的一件事。我经常在这家夜排档上安顿我简单的晚餐,虽然有时候搞几瓶啤酒喝喝,“豆豆”也常常跟着它的主人来这儿,于是我和它也做朋友了。
第一次见到“豆豆”时我和一个杂志社的朋友在一起,它看起来就讨人喜欢,朋友夹了根骨头给它,它嗅了嗅没去碰这根骨头,朋友感叹现在的狗嘴真刁,连骨头都看不上眼了;朋友又丢失一块牛肉给它,它还只是嗅了嗅没动它。我说可能这条狗不吃陌生人的东西。它的主人在邻桌笑了笑说,我们家“豆豆”很挑食的,它只吃火腿肠,还只认一个牌子的。我和朋友有点惊讶,狗会变成这样?它的主人还嘀咕了一些关于“豆豆”每个月的花消,什么一个月改善几次伙食,洗澡要用掉两瓶沐浴露之类的,比伺候一个孩子还难,看来这也是一条狗的幸运。
而“豆豆”总是乖乖地窝在主人的身边,除非旁边有另一条异性的狗出现,它会欢喜地追上去。可总在这个时候,它的主人会吆喝一声,它才不甘心地跑了回来。看来主人铁定决心一直到它终老也要替它守住贞节了。“豆豆”该是一条多么可怜的狗啊。在这条小街上,来来往往的狗太多了,总有几条会让它的眼睛一亮,随即可怜巴巴地趴在那儿。等主人起身回家时,它又摇摇晃晃地跟着走了,我想一条不忧食物又没有情仇的狗是不懂得记仇的,在它的生命里永远忠诚于一个声音。这个城市的狗大概都会如此,连四条腿走路时都跟两条腿的人姿势差不多了。
我也会相信一条主人管教森严的狗,它确实没有偷情的机会的,在城市的三楼或者五楼,人都惦记着把守住一道又一道的门,哪有狗独自出去的间隙啊。我不知道一条狗的欲望会有多大,那发情的岁月该怎么渡过去呢?
记得在乡下,我的生活过的地方,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会窜出一声狗叫,接着又一条狗的声音,慢慢变成了一群。虽然有时候感觉厌烦,但人们都睡得踏实,有忠诚的狗在身边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它们还会四处觅食,也许是打牙祭,它们快乐,它们可以和自己的情人在一起。乡下的房子总会给狗留个门,乡下人朴素,他们知道做条狗也不容易。
狗最欢快的是雪天,在雪地打滚时的疯狂或许才以称得上“撒野”。而城市里的叭儿狗有毛衣,有恒温的房间和主人的床,它们只是城市衍生的产物,失去了做一条狗的意义。“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古人幸好没碰上这样的狗,要不写句诗也找不到感觉了。
窗外又听见了一声狗叫,我推开窗户,遭遇的是凯尔泰斯·伊姆莱笔下的文字“在下面的街上,有一条狗带着另一条狗,我分辨不清,两条狗中究竟哪一条是主人”,我确定不了他看到时会想些什么,我只是有点为狗难过,仅仅难过而已,因为我有个朋友叫“豆豆”,它此刻在想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