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赴约,一个男人的约会,那是一个她爱了三年的男人,一个结了婚的,曾经是她上司的男人。他们在一起共事整整三年,她曾经把那个男人的点点滴滴都变成了文字记录在自己的电脑里,也曾经向男人坦言过自己的心事,男人只是微笑着,小孩子一样疼着她。他们也曾经在一起,那时她还是个小女生,对男女之事还很生涩。看着她羞涩的脸,连那脸上的小雀斑都耷拉着,他把她搂在怀里,柔声说,小妖精,如何让我不疼你!
他开公司,她帮忙周旋,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无论在工作、还是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一个眼神,她就已经知道他的意图:他的一声轻咳,她就会送上一杯温度永远一样的不浓不淡的茶。轻轻的喝上一口,他会很惬意地想,是什么样的造化成就了如此灵透的女子。她向来独立,有头脑,大学毕业,从遥远的北方,来到了这个南方的小城。只是,在他的面前,她宁愿成为他背后影子一般的小女人。
偶尔她也会想起他的老婆,一个美丽智慧的女人,她也会心生感叹,为何要和他相遇太迟。但她从不表露在他的面前。她不喜欢勉强别人。三年的时间,他其实是连爱字也不曾提及,最多的,也就是激情里的“我喜欢你”。她也想过该做点什么,但她不想自己变成另外故事里的主角。她就默默。
男人也有内疚,但只是一瞬。因了她永远的云淡风清,清新淡雅,像一朵玉兰,就那么清秀地立着。男人就是这样自私,欺骗着自己,快乐着。
直到有一天她的离开。她为他儿子辅导完最后一次功课,为他冲了最后一杯清茶,然后,对他说,我出去了。男人只是以为她像从前一样,很快就会回来。
却从此没了音信。
男人找过她,但不能明目张胆。男人在心里一直不能忘怀。悄悄地打听着关于她的任何细节,但都被她掩藏得很好。她到底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男人的事业越做越大。深夜里,男人总要或淡或浓地想想她。男人学会了上网,学会了把思念化成文字,体会了和她当初一样的心情。
她离开了那个南方的小城。她其实并不喜欢那个城市,如同爆发户一样地庸俗,处处灯红。但为了他,她舍不得离开。三年,她已经深陷入情网。她无力自拔,却不想为难他。她只好离开,带走的,就是一身换洗的衣裳。
她是那样欣赏他的才华,英俊、成熟的男人,他的一切都让她着迷。她把他珍藏在记忆里,轻易不想翻动。
她回到了北方的老家,平淡地生活,有了一个平淡的男友。 一晃两年。
当她被派往这个南方小城出差的时候,她惊叹于命运的巧合。她当然要去见他,她知道他已经是当地的名流。不废吹灰,她联络到了他。
他欣喜若狂。他们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就在当年的公司楼下。
她刻意地打扮了一番,岁月,没有留下太多痕迹,她有些欣慰地想。她连穿了几个路口,心里全是那三年里的回放,她不自觉地微微笑着。头顶的红绿灯变换了很多次颜色……这个城市,还是爆发户一样的风格。
远远地,她就看到了他。还是那样笔挺,还是那样西装革履,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她就喜欢精神的男人。呵!他还是没有改变。
但是,她的脚步停止了。因为,她也同时看到了他的儿子。站在父亲旁边,小伙子已然有了和父亲一样的轮廓。只是刚及父亲肩高,脸上的稚嫩却掩饰不了青春的逼人。父亲微笑着,显然要打发着儿子的离开。
儿子终于走了。她站在街的角落里,让一处树阴刚好遮住了自己。远远地看着他,曾经无比熟悉的脸,她突然就心痛起来。当年没有靠近,如今还要去靠近么?
呆了呆,她转身而去。她想到一部电影的名字,叫“向左走,向右走”。她突然觉得,和他再见面,会是一个错误。她一直还以为自己爱着他。两年了,但其实,时间早就让他们变成了陌生人。曾经巨大的心痛,变成现在隐藏在心底隐隐的失落;而曾经撩人的情愫,或许早已经蒙上时间的灰尘,变成的,不过是一件怀旧的道具。
她一直都是在和自己较劲,把自己困在作茧自缚的牢笼里罢了……
她结了婚,在2001年的新年。对着春晚里那些无聊的相声和小品,她第一次开心地笑了。
忘记,也许也是一种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