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成为我国公共卫生问题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心理健康对生命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加大。 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总的自杀率为十万分之二十三,每年因自杀而死亡的人数为25万,有200万人自杀未遂,150万人因亲友自杀死亡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而在导致自杀死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86%从没有因为心理问题接受过任何治疗,其原因是人们对心理疾病缺乏认识,或不愿意因心理问题寻求帮助,或因为缺乏社会卫生服务机构。 向自杀死亡者或自杀未遂者的家人和亲友提供心理支持,需要在学校、单位和其他机构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处理自杀和其他它心理危机,以便降低这类问题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这通常需要建立一支由处理心理问题有专业知识、有经验的人员组成的“危机反应队伍”。而实施国家和地区计划,则需要一个由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社会福利机构的高层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并需要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参与。 建议,国家和地区的实施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就需要建立“县、市、省三级心理危机干预与预警机制”的工作小组,来负责实施具体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