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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爱心人士、最美家长、最美五老志愿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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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最美爱心人士、最美家长、最美五老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通过开展“最美爱心人士、最美家长、最美五老志愿者”评选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典型人物,努力使其成为我县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文化品牌,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高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对象
(一)、最美五老志愿者
在关心下一代关爱活动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同、反响良好的乡镇、村(社区)、街道、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老同志。五老志愿者(即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老战士),不计报酬,无私奉献,默默用实际行动关爱着青少年的成长。
(二)、最美爱心人士
1.关注未成年人工作,尤其是对留守儿童和特殊青少年关爱工作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特殊青少年关爱工作,在留守流动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的道德教育、心灵沟通、健康成长环境营造等方面成效显著。
3.热心公益事业,在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青少年结对帮扶工作上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受到社会好评。
(三)、最美家长
1.注重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引导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2.家庭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科学,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着力培养孩子积极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交往能力。
3.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尊重孩子,善于沟通,为子女创设温馨、和谐的家庭成长环境。
4.具有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子女品德优秀、行为良好,综合素质在学校、社会表现突出。
5.主动配合、支持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积极参加家长学校教育和“三联两学校”活动,鼓励子女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热心学校、社会教育工作。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宣传弘扬优秀五老志愿者、优秀爱心人士和优秀家长的典型事迹,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合作,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好“最美五老志愿者”、“最美爱心人士”、“最美家长”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
(三)各单位在上报最美爱心人士、最美家长、最美五老志愿者候选人推荐表、个人事迹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推荐表、个人事迹、照片需提供电子稿),于9月30日前将上报县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曾玲琳 电话:5583115  电子邮箱:112728210@qq.com。
高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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