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文件 高委宣〔2015〕38号 file:///C:/Users/ADMINI~1.JK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有奖征文比赛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县级各艺术家协会: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励全县人民增强建设美好高县的信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有奖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文主题 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美好高县”等为主题。 三、征文要求 应征作品内容须与抗战有关,体现时代精神和爱国情怀(来稿如涉及史实必须真实);征文不限体裁,字数不超过5000字(诗歌每首不超过40行)。 四、征文时间 从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五、征文报送 所有应征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文档,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电子文档发至电子信箱 ybgxxc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抗战征文”字样。 六、征文评奖 征文活动截至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公示,并对获奖作品作者发放荣誉证书和稿酬。应征作品将择优陆续在《高县报》专栏上刊登,获奖作品将在《翰笙文艺》上刊载。征文设: 一等奖1名 稿酬600元 二等奖2名 稿酬400元 三等奖3名 稿酬200元 优秀奖10名 精美礼品1份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6月24日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