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0日至8月31日,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从开始办理上牌至今已经三个月过去了,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周剑介绍说:全市大概电瓶车是十万辆左右,其中翠屏区大概有6万台,从我们现在看这个情况来说,上牌大概是65%到70%。
据周所长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相关部门也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做相应处罚。
1、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罚款30元; 2、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罚款30元; 3、不按交通信息号规定通行的罚款30元; 4、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5、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罚款30元; 6、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50元(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罚款30元并扣留非机动车。
除了第一个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将在9月1日实行外,其他几项均在6月份已经实施。所以,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尽早进行注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