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3416|回复: 3

以法律为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16

主题

52

帖子

326

积分

中级会员

威望
326 点
金币
0
注册时间
2013-6-3
最后登录
2016-11-22
在线时间
20 小时
听众
6
收听
0
发表于 2016-8-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诉讼状
原告:***男 **岁 汉 住高县文江镇******号联系电话:1899094**** 
被告:四川省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廷财
诉讼请求:
1、退房、全额退款。
2、三倍赔偿
3、承担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3月16日签订高州国际花园**#*单元*层*号《商品房买卖合同》。2015年6月29日被告电话通知30日前去接房。原告30日上午前去发现:
一、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3、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4、产品质量保证书;5、商品房面积计算(包括房屋公摊面积约16平方米的组成及其各分部分项面积)。按商品房验收程序,被告本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准备好以上资料,交由原告审核。经原告夫妻反复多次催促至今未见以上相关质量、结算资料。
二、现浇楼板突鼓面积高达60,427.5平方厘米、共七处。
请问:被告拖延一年多拒不提供相关验收、结算资料是何原因?谁愿意购买主体结构(地基、梁、板、柱)不合格商品?
此  呈
高县人民法院
                            原告人: ***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诉讼有何问题请各位高人多多指教  《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法》

0

主题

3899

帖子

3918

积分

论坛元老

威望
3918 点
金币
0
注册时间
2013-3-21
最后登录
2022-9-28
在线时间
0 小时
听众
6
收听
0
发表于 2016-8-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县人,都来顶起。

0

主题

3052

帖子

3052

积分

论坛元老

威望
3052 点
金币
0
注册时间
2013-10-9
最后登录
2022-10-2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听众
4
收听
0
发表于 2016-8-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我要沙发!

0

主题

4000

帖子

4039

积分

论坛元老

威望
4039 点
金币
0
注册时间
2013-3-21
最后登录
2022-10-2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听众
4
收听
0
发表于 2016-8-6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