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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有度 (“生活与法”征文优秀奖)
源上泉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是说,知己朋友相聚酒饮的一种自然而然的社会交往境况。 朋友熟人聚会,吃饭饮酒,那是很自然的事。酒过三巡,酣饮之间还会越喝越“高”。有时碍于面子,你逼我劝,在给否“面子”中就多饮几杯,喝个高兴嘛! 可不,在这猜拳划令中,你敬我尊,你豪爽我干脆,逼人多饮,却常常会闹岀事儿来,整得大家不欢而散。甚者还会造成意想不到后果,抑或对薄公堂,喝出“官司”来。 我有个朋友的朋友,就因为酒席上逼劝人多喝,当场灌醉人家而梭下桌造成脑出血。幸亏抢救及时未闹出人命。但家属不依,告上法庭。法庭以强行劝酒造成后果要负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等5万元。你看,劝人多喝就喝出“责任”了。 据媒体报道,安徽某地5人喝酒,个个喝得酩酊大醉,其中一人喝掉性命,脑梗而亡。而4人被法院判决负“劝喝”责任,赔偿死亡朋友10余万元。河南有7名酒友喝酒,席间强行劝喝,逼人一醉不归路。最终,法庭判其余人要担责,一人赔4万元。此事案多,凡此种种不就说明,喝酒不也喝出法律责任了吗?! 许多时候,与人交往和与朋友相逢中,喝酒这环节常常不能省略。不论亲朋好友,同学同乡同事,只要相聚都少不了酒这种神奇无比的液体。这是受到“无酒不成席”和“酒逢知己饮”等酒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也是常人之情,喝个高兴就好。但这劝喝之中,要把握一个“度”字,明白酒喝多了伤身体这一科学道理和要担负社会法律责任。 所以,我们应该明白:真正的情谊不依靠酒,而是深植内心的,狂风暴雨也夺不走,何况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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