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确定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各相关镇成立由县、镇、村相关人员组成的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组,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置再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要求,在县政府指导下制定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实施方案,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及时开展分类处置。对符合移交要求的养殖单位,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纳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水生动物管理,已完成16家养殖单位移交工作;符合转型要求的养殖单位,积极宣传动员转为非食用性养殖,已完成全县4家养殖单位转型工作和证书更换工作;对退出的养殖单位,进行存栏动物无害化处理,已完成县内4家养殖单位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及时开展补偿兑现和产业扶持。根据清点确认的动物数量、种类开展补偿兑现工作,县财政支持95.55万元开展政策性补偿,已完成4家退出养殖单位补偿兑现工作;对确需转产转业的养殖单位予以一定的信贷和产业扶持,切实帮助受影响的养殖单位渡过困难期。 (审核:朱德顺 供稿:肖贵清 李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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