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高县的政权接管工作主要包括原高县、庆符县、沐爱县(1950年2月3日,宜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宜秘字第23号着令高县人民政府接管沐爱解放委员会,至1952年9月划归筠连县辖)的工作。高县、庆符县解放后分别按照中央接管旧政权要“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工商业,打乱解散旧政府机构,废除苛捐杂税,原封原样接管经济组织和企业机构”的总方针,进行了新政权的建立和旧政权的接管。主要开展了接收与接管、宣传政策,安定民心、收缴残余武装、镇压反革命、稳定市场物价,恢复发展生产和开展征粮剿匪等工作。
一、新政权的建立
1949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18军54师160团,在团长范迪波、政委徐达文率领下,会同12月12日起义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叙南人民公安部队”击溃国民党交警12总队田动云残部后进入高县县城。1月5日,孙义、贾昌率西南服务团和解放军十八军部分专业干部等接管干部进入高县城,并于当日成立了中共高县县委,中共川南区委员会任命孙义任中共高县县委副书记,并着手组建党政工作机构。1月8日,高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贾昌任高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县政府决定将18个乡镇划为5个行政区。
1949年冬,国民党庆符县政府县长付正帮仓惶出逃, 委托秘书何培佐留守。1950年1月4日,王茂聚、姜延斌率西南服务团第一大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军部分转业干部由庆符县复古场(今复兴镇驻地)进驻庆符中城镇(庆符县县城),接管县政权,庆符县于同日宣布解放。1月5日,中共庆符县委、庆符县人民政府成立。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迅即开展接接管改造旧政权,建设地方人民政权的工作,在庆符县解放前3个指导区的基础上,分设5个行政区。
高县、庆符县人民政府成立后,随即又着手开展区政权建立,同年10月,经上级批准任命了正副区长,下属的乡(镇)旧乡(镇)公所,经接管后建立乡农会,在乡人民政府产生前,一度时期由乡农会行使乡一级职权,以后由乡农会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正、副乡长。1952年5月,全县土改结束,在土改中,部分未建立乡政权的乡也分别召开农代会,选举产生正副乡长,并结合“三反”、“五反”调整了部分乡政权机构。
二、接收与接管
高县、庆符县的整个接收与接管工作,均按照分系统“由上而下,从下至上相配合”的方式进行的。先接后分,接与管相结合,依靠群众,共同完成。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旧政权行政机构,彻底变动,人员组织学习,由我们派干部重新组建;对银行、税局等金融、税收单位,由我们派干部加以改组;对厂矿、学校等,一般维持现状。接收中来不及详细审查财经往来账目,只就旧政府原已编制好的文书档案、账目表册,历任县长、科长移交清册和剩余物资逐项点交接收。点交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对接收到的东西,除剩余物资和主要档案资料统一保存外,一般的文书档案、帐册等予以就地封存。
1月9日,高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政权接管工作奖惩办法,对所属接管单位及干部或已接管单位之原有人员有下列特事之一者给予奖励:一是保护机关场所、仓库资财、机器、武器、洋药、药品、图书、公物、账册、档案等免受破坏者,二是对隐藏、分散,及采取其他方式转移之公产、公营企业或官僚资本及一切应接管之机关、仓库等加以检举或报告因而查实者,三是办理交待,积极负责,毫无私弊者,四是恢复工作中起带头模范作用著有成效者,五是自动献出公共物资、器材文卷者。具体的奖励办法有口头奖励、传令佳奖、发予奖金、愿参加工作者优先录用、曾有劣迹者将功折罪。1月10日,高县人民政府对县治地文江镇进行接收,研究制发了政权接管的命令:(1)宣布本县人民政府已经成立,各该乡镇长及乡镇公所各项人员及保甲人员应在人民政府领导之下照常办公,服从本政府之令办理一切,为人民而服务之事务,如敢阳奉阴违仍蹈旧辙即予严惩;(2)各乡镇保甲长,在原伪政府统制下所经管之公物公款公产粮谷、档案以及其他公有物资等项亟应即清理造具清册,听候本政府随时接收。不得舞弊或少列;(3)以上两项倾即遵办。1月12日,高县人民政府颁布第6号命令:本县业经解放,人民政府亦已成立,原窃夺民间为伪县参议会应即日解散,停止一切活动,所有该会之物资料档案即日清理详明列册报来县府,以便派员点收为要。高县政权接管工作到1949年3月初步结束,
庆符县在接管工作中,对财经部门的接管特别重视,组织了专门的财经济接管组,将庆符县前伪税捐稽处、国税局县府会计室财粮两科、县银行、稻谷保管委会、县仓济仓、工商渔业工会分别逐步接收,接收工作在一个月完成。整个接管工作在1月底全面完成。县级接收工作结束,共接管了旧县政府9个科室及伪警察局、外贸和各党派等32个单位,同时接收了一批物资。1月底庆符县对旧政府公教人员全部安置工作,用其所长。
接收的旧政府机构:秘书室、民政科、教建科、财政科、伪税捐稽处、会计室、财粮两科、户政室、军阀室。
接收的警察部门:司法室、看守所、警察局。
接收的外界部门:民众教育馆、卫生院、县银行、税捐处、参议室、电话室、邮电局、救济院、械弹保管室、稻谷保管委会、县仓济仓、工商渔业工会。
接收的党派:国民党、青年党、民社党、民革党、农工党、民盟党、贫民团、特务会。
三、团结起义部队,收缴残余武装
在人民政府成立之时,高县、庆符县分别组成公安接管组,接管国民党高县、庆符县县党部、警察局、警察中队29个(高县15个,庆符9个)单位。高县公安接管组并负责整编起义的“叙南人民公安部队”,成立高县县大队。四月,经宜宾军分区转西南军分区批准,正式成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军二十八师八十四团指战员及高县武装起义的部分人员组成的高县、庆符县基干大队,两县各区先后组建了区中队。 在组建公安、武装队伍的同时,高县、庆符县又根据《共同纲领》关于实行民兵制度的规定,加强治安联防队伍的建设,各乡、保均建立了联防自卫队,后以联防队、自卫队为基础建立了民兵中队、分队、小队。
当时,入川的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集中于成都战役,留守各县的解放军还不足一个营的兵力,地方工作干部也很少。更为严重的是,三县均为国民党交警12总队田动云部和零散的国民党军队和藏匿的地方匪特武装的重灾区,据统计有股匪54股,约有13220余人,尚未起义或投降。因此,稳定、团结起义部队对安定三县秩序乃至稳定川南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1月13日,高县人民政府颁布第9号布告:查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等均为非法反动组织,自即日起一律着手解散。其机关应即日封闭,社会公产、档案应予没收,并着令该组织之一切人员立即停止活动,改过自新。本府对各该组织之人员一律宽大政策,宽大处理。倘有继续进行活动阴谋破坏者,一经查明,定予惩办。仰各懔遵,切切此布。继高县颁布布告后,庆符县和沐爱县也宣布解散反动党团和特务组织,说明我党的政策,争取外逃的敌特分子归案。同时,广泛宣传党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发动群众,运用各种社会力量,争取流散的国民党残余武装来归,集中力量打击匪特武装。在我解放军所向披靡的大好形势下,驻庆符县的国民党“交警”第十二总队大队长朱志熹、李德荣率领2个大队官兵1000多人向宜宾军管会投诚。
3月初,宜宾军管会发布了《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的布告,号召特务人员立即向人民政府机关申请悔过登记,交出组织、证件、电台、武器、弹药等等。布告颁布后,高县自新土匪团长以上17人,连级以上136人。处决师长2名,团长以上17人,管训匪首244人。初步打击了反革命气焰,稳定了社会秩序。
四、宣传政策,安定民心
新成立的人民政府除发布各种布告,阐述各项政策外,各县还召开了各种会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解放军进驻高县县城后,即召开庆祝高县解放的群众大会,160团政委徐达文在大会上着重讲了高县和平解放的伟大意义,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动员各界人民维护秩序,搞好生产建设,协助即将成立的人民政府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庆祝解放。
高县人民政府成立后不久,贾昌、孙义主持召开了各界民主人士座谈会,在会上宣传政策,听取各界民主人士的意见,动员到会人员响应人民政府的号召,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他们在接收与接管和征粮剿匪中都作了有益的工作。
1月24日至26日,高县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97人。会议着重讨论开展政权建设,建立革命秩序,征粮、剿匪等问题。到会代表兴高采烈,积极发言,纷纷表示为了支援解放西藏,为了搞好高县的生产建设,要协助人民政府征收1949年的公粮。鉴于高县和平解放,人民公安机关初建,社会上还有散兵游勇、零散枪支,匪特尚未自新,谣言流传,扰乱人心。各界代表还表示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驳斥谣言,安定民心,并检举坏人,动员游兵散勇投诚自新,收缴流散武器,协助人民政府建立革命秩序。会议还收到各界代表提出的提案建议50多件,对人民政府的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会议自始至终发扬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翻身,当家作了主人。最后,选出各界人士组成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3月上旬和下旬,庆符县分别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出席两次会议的代表285人,特邀和列席39人。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时事报告,开展政权建设、征粮、剿匪、征税和讨论春耕生产等项工作。选举产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新政权建立之初,县委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通过召开农代会、各界人士代表会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广泛地、积极地参政。从1950年1月到次年1月,两县共召开1次农民代表会议和4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各界爱国人士聚集一堂,共商建设高县、庆符县的大计,直到1954年两县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被县人民代表大会取代。
五、稳定市场物价,恢复发展生产
人民政府建立后,立即着手建立财政、税务、工商、银行、贸易等机构。在接收税务部门时,由于地下党长期工作的影响,税务职工的帮助,迅速掌握了税务方面的财权,顺利开展了人民税收工作,逐步征收税款解决部队和机关生活供给问题。同时,为稳定社会秩序,还注意了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没收官僚资本的厂矿、企业等单位进行了安抚,厂矿让其继续生产,商店让其照常营业,并暂不纳税。并组织百货、土产等公司到农村,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在农村,由银行给中贫农发放农业货款,支持春耕生产。 解放初,人民币开始进入高县、庆符县市场。刚刚解放的高县和庆符县,仍然是银元(也叫现大洋)占领市场,人民币还不通行。由于银元的流通、投机倒把的活动,使人民币难于占领市场,集市上购买东西认银元不认人民币,严重妨碍了物资交流和市场物价的稳定,阻碍了人民币的发行,给财政、物价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大困难。鉴于这种情况,3、4月,高县、庆符县人民政府根据宜宾军管会的布告,开展了货币的斗争。明令禁止银元流通,组织了金银检查站,实行检查和发动群众检举相结合,在全县上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同时,通过贷款、收购和财政支出等渠道,做好人民币的发行工作;并抓好税收、征粮、抛出物资调剂市场等工作,使人民币得以顺利回收。经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两、三个月后,在县城和主要集镇农村,人民币开始逐渐占领了市场。为稳定金融市场、组织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