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镇海 发布时间:2005-10-08 13:08:58
中国法院网讯 9月30日,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田中术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52岁的田中术是大方县双山镇平原村五组的一名妇女。2004年5月,田中术在赶场回家途中拾得一罂粟果,便将其带回家。同年11月,田中术将该罂粟剥开,将种子撒在其宅基地中,打算等罂粟长出之后当菜吃。2005年5月2日,大方县公安局双山镇派出所干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田中术宅基地中的罂粟,便依法予以铲除。经清点,共有罂粟1300株。
大方法院认为,被告人田中术明知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予以非法种植,数量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制,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