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镇“十好”评选活动宣传提纲
为加强全镇思想政治工作,弘扬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争当率先崛起排头兵,建设和谐美好新文江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文江镇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至4月上旬,在城区和农村全面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好丈夫、好妻子、好妯娌、好学生、好邻居、好公民、好家庭”十好评选活动。 “十好”评选标准:一、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好丈夫、好妻子、好妯娌的评选标准。1、尊老爱幼。尊敬和孝顺老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抚养子女,做文明家长,反对嫌弃老人和虐待儿童的不道德的行为。2、男女平等。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以及家庭生活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履行同等的义务。3、夫妻和睦。夫妻和睦,志同道合。夫妻之间平等、互助、互敬、互爱,彼此关怀体贴。4、勤俭持家。从家庭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平时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倡导文明的消费观,不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适当增加精神消费的比重。5、家和邻睦。婆媳之间、翁婿之间、妯娌之间互敬互爱,团结和睦。二、好学生的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具有远大的理想;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品质。三、好邻居的评选标准。邻里团结,主动关心帮助邻居。邻里相互谅解,礼让待邻,为邻居着想,不干扰邻居的正常生活。四、好公民的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文江;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模范遵守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勤学上进,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思想进步,求实创新,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能够在某一方面有榜样作用。五、好家庭的评选标准。在综合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好丈夫、好妻子、好妯娌、好学生、好邻居、好公民标准的基础上。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公推、评议、公示、选举程序,评选出农村和城区各“十好”。评选活动从3月10日起,各办事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以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荐“十好”候选人,各村、社区将民主选举产生的“十好”候选人报办事处,经办事处初评后报镇党委,镇党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研究确定城区和农村“十好”正式候选人各20人,并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的评议、监督。4月上旬择日在柳湖公园内进行集中投票选举,采取电话和集中投票选举的方式,按得票数多者当选为文江镇城区和农村“十好”各10人,并在柳湖公园隆重召开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你们的参与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你们的推荐、评议、监督、选举,是我们评选“十好”的重要依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评选“十好”活动。
中共高县文江镇委员会
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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