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个20岁的女子,文静,优雅,不喜欢说话。很多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不理睬,给人的印象是个单纯的乖乖女孩。 前不久却做了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认识一个男人仅仅才几天,见第二次面的时候就义无返顾的丢下一切跟他走了,亲人和朋友没一个人知道。 刚开始我这个局外人看着都生气,怎么这么不珍惜自己,这么随便?20岁的年轻人,我们看不懂了。 父母,该说一声征得同意吧?朋友,替自己担心的朋友,该道个别吧?让自己衣食无忧的工作,就算不要了也该做个了结吧? 可她没有,走的时候没跟人说去哪里,只有几个人知道是跟那个男的一起走的,一去就不回,电话也不接,QQ头像也一直是灰色的。关心她的人开始往最坏的地方想,难道被人骗了? 局外人看来这是哪跟哪啊?荒谬。在她看来,一眼已是一生,她看懂了他。 也许有的人,真的天生就是冤家.见一面,已是元气大伤.所有的防御免疫功能都溃不成军。 “轻寒细雨情何限,不道春难管,为君沉醉又何妨?只怕酒醒时候断人肠! ”
终于,她有消息了。 她的QQ亮了起来,签名由一些惯常压抑的文字改成:简单的幸福...... 所有漏出的只言半语都侵染着幸福的味道,还说明年春节就回家看望父母和朋友。 有很多人在猜测,他比她长得好看,不会跟她过一辈子的。 又有很多人在说她们这样的感情注定是火星撞地球,轰轰烈烈,却难长久。 一生中的感情,能经受得起几次这样的豪赌? "有一天,海会枯,石会烂,月亮上的山丘也会老去,不死鸟也厌倦了它的生命. 那一天,最坚强的灵魂也会形同未路,最绝望的感情也将不复存在. 那时,爱情又将凭什么天荒地老? "
想起一首席慕蓉的诗: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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