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长江林业杯”宜宾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赞美祖国的伟大变革和辉煌成就,特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长江林业杯”宜宾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长江造林局、宜宾市书法家协会、翠屏书画院。
二、组织、评审机构:
主任:袁顺全、黄泽江。
副主任:曾德宏、邓宏峰。
委员:许镛村、李代煊、傅士河、张兴明、杨帆。
三、征稿对象:
凡18周岁以上,工作、生活在宜宾市10个县区内的书法家和爱好者,宜宾市内国家级、省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学校、军队等,均可投稿。
四、投稿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高雅、优美的古典诗歌、辞赋、楹联、散文均可。提倡书写赞美中国共产党、赞美祖国的诗歌赋、楹联、散文以及领袖名句。欢迎自撰贴近本次展览主题的诗歌、楹联或文句。
2、规格:书法作品一律竖幅,高度不超过6尺。篆刻作品,作者自己设计印屏,不超过3尺。草书、篆书需另纸附上释文。
3、作品背面右下角务必用铅笔正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迅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4、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征稿方式:
作品面交或邮寄均可。投稿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水井街108号 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曾德宏 朱宗碧 同志收。邮编:644000。信封左下角注明“建党90周年书法展”字样。
联系人电话:曾德宏8011253,15196976702,朱宗碧 13309099653。
六、征稿日期:
从2011年3月19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过期不候。
七、评审工作:
6月11日上午,由四川省长江造林局书法家和宜宾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中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组成9人评审团,进行评审工作。
八、展览时间:2011年6月27日——7月1日。
九、展览地点:宜宾市大观楼一楼、二楼。
十、展出作品数:120件。10件精品奖,20件优秀作品奖,90件入展作品。
十一、作品归属:评委作品、获奖作品、未入展作品,不予退还。入展作品,展览完毕,退还作者。
十二、其他事项:
1、所有投稿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要求。
2、获奖作者,具备加入宜宾市书法家协会资格,入展作者,取得加入宜宾市书法家协会的一次资格。
3、作品评奖,精品奖10名,优秀作品奖20名,入展90件。一个作者,不重复获奖、入展。
4、获奖、入展作者,获得作品集3本。
5、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201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