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旅游局
关于举办高县乡村旅游“发现之旅”征文
比赛的公告
为大力推进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发现、挖掘高县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活动中,展现“醉泉之乡、绿韵高县”的
乡村旅游非凡魅力,现面向县内外文学爱好者举办高县乡村旅游“发现之旅”征文比赛。
一、主办单位:高县旅游局
二、大赛主题:发现乡村之美
三、参赛作品题材:
(一)反映高县在“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中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俗节庆、饮食文化等。
(二)文章题材不限,体裁不限。征文要求内容真实,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反映高县乡村的美丽风景、民风民俗和旅游趣事、乐事、传闻等。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与高县乡村特色旅游相关,体现高县风土人情,且为近期原创作品。
(二)参赛文章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三)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文字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五)参赛方式:由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高县旅游局。参赛作品须写明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七)参赛时限:2011年5月19日——2011年9月30日
五、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评奖:主办单位将在2011年10月聘请文学界和旅游界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对入围和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对入围和获奖作品进行
集中展示,汇编成册,妥善保存。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荣誉证书,奖金200元(若参赛作品数量少于30件,则取消该奖项);
入围奖若干名,荣誉证书,精美纪念品。
六、本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四楼高县旅游局办公室
邮 编:645150
电子邮箱: gxlyj2010@126.com
联 系 人: 严莉
电 话:0831-5583885
高县旅游局
2011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