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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检察人员酒后驾车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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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检: 检察人员酒后驾车辞退

发布时间:2005-05-29 15:46:54

        昨天,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今后,检察人员如果酒后驾车将被辞退。

    按照通知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将被辞退,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如经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通知强调,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如有发现一律开除。另外,警车私用者也要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此外,因管理不善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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