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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上演“双簧戏”,掩耳盗铃,机关算尽,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沦为阶下囚。正所谓天网恢恢,蔬而不漏。
本案的主角邓虎与事主陈均是驾校的同学,也就是师兄师弟。陈均经营有方,一个长安高顶面包车巡场跑宜宾跑得生意兴隆,红红火火。而邓虎由于好吃懒做,仍然穷得叮当响,见其师兄很快富了起来邓虎硬是眼馋。2000年11月1日邓虎找到其好友陈林,在其家中密谈一个晚上,很快一个盗车方案出来了:以租车的形式,将陈均的车开出后,偷配其车钥匙,然后伺机盗车。2000年11月2日,邓虎、陈林两人以租车外出收帐为由,将陈均的长安高顶面包车开出后,邓虎在巡场水站前面假以找人,将车停下后拔下车钥匙,很快穿过一个小巷到农贸市场口配了一把车钥匙。次日,(11月3日)下午,邓虎以到高县沙河为陈林收帐为谎子,租用陈均的车到与同他人到高县沙河镇,将车开到天府酒家门前停放,上二楼就餐。在此期间,邓虎通知陈林来天府酒家,并以买烟为借口下楼来将车钥匙交给陈林后返回,陈林将停放在天府酒家门前的川Q13195#长安高顶面包车(价值人民币30857.14元)盗走开往宜宾市翠屏区。当晚当失主陈均发现车被盗后,邓虎主动到沙河刑警中队报案,并积极提供破案的“线索”,一副为师兄“出气”的架式。就在当晚,邓虎与同失主陈均一起回到巡场后,就与陈林通了电话,要陈林将盗来的车停放在宜宾市西郊。第二天(11月4日)邓虎赶到宜宾与陈林一起将车开往西郊大兴信息部旁边的停车场“处理”时,邓虎要陈林直接与买主交谈,自已则在公路对面遥控。因买主对车的来历起疑而报警,陈林被宜宾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一大队当场抓获,见势不妙的邓虎赶紧逃离现场。在广西北海躲避风头后,邓虎于2003年窜回宜宾在行骗败露后被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判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高县人民检察院以邓虎涉嫌盗窃罪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其处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00元合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对虎不服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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