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车非法安装警报装置被处罚 2006-5-10 19:22:58 作者:朱宝州 夏彬彬 陈冬平 自以为是执法单位的车辆,不但没有上车牌照,而且还在机动车上非法安装警报装置,在招摇过市过程中,被值勤的交巡民警当场查获。
5月9日上午8时30分许,射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合德中队民警在县城红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拦板小货车上安装有警用警报装置和标志灯具,车的两侧车门上有城管字样,值勤民警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查了解,该车属于邻县某乡镇城管办,尚未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当日上午,该车驾驶员李某驾车因私来射阳,不想被值勤的民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非法安装警报装置和标志灯具、以及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射阳警方依法对驾驶员李某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并拆除、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装置和标志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