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成银 黄德 黄铭 陈桂殿(左一)被拘留的情景 5月25日上午,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召开债务人会议,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校椅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陈桂殿采取了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强制措施,并立即将该情况向县、镇人大作了通报。此举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群众盛赞法院执法公平、公正,不姑息任何一个赖帐者。 陈桂殿,男,38岁,横县校椅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2000年起陈向亲朋好友借了20多万元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个果园。由于不懂技术,加上经营不善,果园只有投入没有收益,频临倒闭。借钱给陈的债主们纷纷将陈诉至法院,法院据法判令陈向这些债权人偿还债务。 但判决生效后,陈不是积极筹款还债,而是一味躲避法院执行。近年,他还在县城建起了一栋楼房,筑起了自已的“金窝”,使当地群众对法院造成误解,认为法院抓小放大,偏袒有职位的赖帐者。 今年,在清理积案活动中,横县法院经梳理排查,将该案件列为重点案件进行突破,多次派执行法官找陈做思想工作,但其依然不予理睬。为严肃法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院遂在全县债务人会议上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强制措施,并立即将该情况向县、镇人大作了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