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的公告(一) 2012-7-17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于8月份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农村消费者不少于5名);经营者(宜宾能投高县电力公司)1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各1名)7名;社区2名。 本次听证会的10名消费者参加人由我局征集,有意参加者可于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至7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物价局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庆符镇兴盛路193号,报名咨询电话:5419770。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的消费者名单,届时我局将邀请县监察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 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我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由我局发函聘请。 我局将在第二次公告中对听证会参加人的姓名和职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居住在高县范围内高县地方电网直供区居民; (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听证会旁听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7名以内。旁听人员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选取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一致。 四、媒体报道 本次听证会将设新闻媒体席,参会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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