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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跬步集》之《“小厮”与“最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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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厮”与“最缺德”
刘吉同先生文章《“焦大醉骂”前的各色嘴脸》(载《杂文报》2011年6月3日)中有段文字:
小厮何许人,那是专为主子看家护院的院丁和打手,其能量之大手段之辣不可小觑。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最后都被他们整得很惨。就象水浒中的董超、薛霸、陆虞侯陷害林冲那样。他们会秉承主子的旨意像疯狗一样去撕咬“林冲”,这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贾府权贵豢养的小厮们也不例外。
笔者反复阅读后,觉得这段文字在两个层面上有探讨的必要。
其一、小厮是“专为主子看家护院的院丁和打手”吗?笔者以为小厮并不等同于院丁和打手。何谓小厮?《辞源》注释为“年轻僮仆”;“百度百科”注释为“年轻男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年轻”和“奴仆”是小厮的两大基本元素。小厮是奴仆,但“小厮”不是奴仆的总称,不是在“小厮”之下才有院丁和打手的。而“奴仆”才是总称,在“奴仆”这个总称之下有小厮、院丁和打手等。小厮只是与院丁和打手等并列的各司其职的奴仆。小厮的职责与院丁和打手也是不相同的。从《红楼梦》中,我们知道小厮一般是干“答应”(《红楼梦》中语,作伺侯解)活儿的。小厮分大门外的和二门外的。大门外的负责也不过是门卫、迎来送往的一些杂事,而二门外的小厮则负责主子在外宅里吃喝玩乐的琐事。就是刘吉同先生文章所例举的“焦大醉骂”章节,也可从中看出小厮的这些职责 。显然,小厮的这些职责与院丁和打手“专为主子看家护院”的职责是不尽相同的。另外,刘吉同先生文章中把“水浒中的董超、薛霸、陆虞侯”与小厮类比,非常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刘吉同先生认定“水浒中的董超、薛霸、陆虞侯”也是小厮。董超、薛霸的身份是官府解差,陆谦的身份是太尉府虞侯,他们肯定不是小厮。
其二、小厮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吗?笔者觉得以群体作为区分“最缺德”与否的标准是很不科学的。群体虽然说一个整体,但绝不是铁板一块。要么百分之百的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要么百分之百的不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这完全是不可能的。真实的情形只能是一个群体中大多数人“最缺德”,少数人不“最缺德”,或者大多数人不“最缺德”,少数人“最缺德”。不否认小厮群体中不乏“最缺德”的,《金瓶梅》中的小厮玳安就是典型,但正如工人群体中有革命的叛徒,资本家群体中也有革命的功臣一样,任何群体都不可能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众小厮“不待主子发令,便直扑上去按倒焦大将其捆了起来,然后‘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就认定小厮这个群体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这样就是以偏概全。就以焦大为例,“只因他从小儿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尿”,这是《红楼梦》中尤氏议论焦大的一段话。从“从小儿跟着太爷们”中可以看出焦大当时也是“小厮”,能冒死救人,宁愿自己挨饿喝马尿,把吃食和仅有的半碗水让与主子,不论其救助动机和救助对象如何,焦大作为小厮时的行为能说是“最缺德” 的吗?反过来说,我们能据此就说整个小厮群体不是“人类中最缺德的一小群”吗?更何况,小厮之所谓“小”,就是因为其“年轻”。人年轻,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犯点儿错误甚至相当严重的错误也是难免的。有必要一棍子把所有的小厮都打死吗?再说,我们也不能因为小厮的特殊地位特殊身份而心存偏见。小厮是伺侯他人的,而且伺侯的对象是剥削阶级主子。世俗的眼光都以为伺侯他人的人其地位非常低下,伺侯剥削阶级主子更是为仁人志士所鄙夷,而小厮自身整体素质也确实不高,就象建国初期上海改造妓女运动中的妓女群体一样,但小厮也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饱受压迫剥削的特殊群体,多数人甚至连人身自由都没有,难道他们因此就应该挨“革命的扁担”吗(现代京剧《杜鹃山》中柯湘语)?从另外角度看,社会地位极高,职业工作体面,就一定不“最缺德”吗?有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某作家卧底致使胡风蒙冤、某作家告密造成聂绀弩入狱不就是明证吗?
2011年6月27日
(原载《红袖添香》文学网2011年8月20 日)
“枭龙”巢穴的失误
2011年9月16日《文摘周报》第10版转载了《航空知识》杂志上逆火先生撰写的题为《探访巴基斯坦“枭龙”巢穴》的文章,文中有多处词语的运用值得商榷。
一、“卡姆拉-米哈斯空军基地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西南约70千米,该基地除作为伊斯兰堡的空中禁卫军——第33战术联队的所在地之外,还有一项引起世界航空界高度重视的所在——中巴联合研制的FC-1‘枭龙’制造厂”。这段话中有两个词语的运用值得探讨。第一个是“位于”。所谓“位于”,是指“位置处于、在于”或“在……的地方”的意思。比如说:袁家山位于睢县城内袁山路西,文化路北。海口市位于中国的南方。很明显 “位于”是表方位的。因此,和“位于”搭配的词语应该也是表方位的。而上文中与“位于” 搭配的词语却是“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西南约70千米”,重心落在“约70千米”上。这就不大妥贴了。应该在后面加上中心词 “处”或“的地方”,成为“卡姆拉-米哈斯空军基地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西南约70千米的地方(或 “处”)”。这样才既通顺又妥贴。第二个是“一项”。很明显“一项”是个限制词语,它一定要与某个中心词搭配,起到限制这个中心词的作用。那么,上文中与“一项” 搭配的中心词是什么呢?是“所在”(破折号后面“中巴联合研制的FC-1‘枭龙’制造厂”与“所在”是同一成份,是指明“所在”的具体内容)。“一项” “所在”?恐怕就不对了。在这里“一项”应该是限制“原因”之类的中心词,也就是说“一项”应该与“原因”之类的词语搭配才正确。上文应该是“还有一项(或“个”)引起世界航空界高度重视的原因是——这里是中巴联合研制的FC-1‘枭龙’制造厂的所在地”。
二、“这是巴基斯坦空军参谋长订下的一条‘铁律’”。这句话中的“订”字用得欠妥。订”和“定” 许多地方可以通用。比如:“订阅”“订户”“订单”可写作“定阅”“定户”“定单”,意思上没有什么差异。但是,“订”只表示双方事先有所约定,并不管约定能否保证确定不变,强调的是过程;“定”表示事情已经确定下来了,不会轻易更改,侧重的是结果。所以,象 “订婚”“订货”等一般用“订”而不用“定”;“定金”“定购”等则用“定”更合适一些。“商品定价”不能写作“商品订价”,因为价格一旦确定了,就不能随意改动。分清了“订”和“定”的区别,就不难看出上文中应该使用“定”而不能使用“订”。因为这是巴基斯坦空军参谋长的“铁律”,不能打一丝一毫的折扣。  
三、“不仅是因为‘枭龙’工厂和第一个装备‘枭龙’的第26中队驻扎在此,还因为……”。这句话中有“和”字。“和”是连词,表前后之间并列的连接。用在这里就是连接 “‘枭龙’工厂”和“第一个装备‘枭龙’的第26中队”。这没有错误。但是,如果分别用它们与后面的句子成份“驻扎在此”搭配就出现问题了。说“第一个装备‘枭龙’的第26中队” “驻扎在此”是正确的,然而说“‘枭龙’工厂” “驻扎在此”就不对了。“驻扎”是指军队在某地安营扎寨。而“‘枭龙’工厂”不是军队。可能有人会说,前面是说“‘枭龙’工厂”“ 在此”,后 面是说“第一个装备‘枭龙’的第26中队” “驻扎在此”,怎么不对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和”这个连词连接的是“‘枭龙’工厂”和“第一个装备‘枭龙’的第26中队驻扎”,前者是个名词,后者则是主谓短语,二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用“和”这个连词来连接不是并列关系的词语则又错了。这样,文中这句话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四、“因此,中方专家组必须驻扎在巴基斯坦负责协调工作。”同前,“驻扎”是指军队在某地安营扎寨。而“中方专家组”不是军队。用“驻扎”欠妥。
2011年9月20日
(原载《红袖添香》文学网2011年9月20日)
错 在 哪里 呢?
四川的《文摘周报》2011年9月13日第一版[ 声音]栏目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语出芜湖国能电力工程公司第五公司安全员刘来发。该公司负责人每月无端扣发工人工资,记者前去采访,遭此人咆哮。
读罢这段文字,笔者疑惑丛生。“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样的话话究竟是谁说的?“语出芜湖国能电力工程公司第五公司安全员刘来发”——这已经是木板上钉铁钉的事实了。但是,笔者仍然百思不得其解:一个安全员为什么会在记者就“该公司负责人每月无端扣发工人工资”进行采访的现场向记者“咆哮”出“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样的话语?按理说,安全员也仅仅是普通工人,连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都算不上,同样是“该公司负责人每月无端扣发工人工资”的受害者,为什么会蹊跷地出现在记者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采访的现场,并且不顾一切地向记者咆哮?出现在采访现场,也许可以理解为是该公司负责人有意安排;向记者咆哮,则可能是安全员刘来发借此机会向该公司负责人拍马屁、表忠心。但是,安全员刘来发咆哮出“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样的话语,与其普通工人的身份却大相径庭。明明记者是就“该公司负责人每月无端扣发工人工资” 前来采访的,安全员刘来发为什么会对记者说“你反对我”?莫非安全员刘来发就是“该公司负责人”?一个大公司的负责人既要承担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又要具体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务,简直是匪夷所思。能把“你反对我”上升到“你反对党”的高度,并且咆哮出 “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样振聋发聩的话语,绝非一个普通安全员的气魄!问题出在哪里呢?最大的可能是编辑先生(或者其他人)把帽子戴错了。把“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顶本该属于该公司负责人专利的帽子错戴到安全员刘来发的头上了。“此人” 不是“安全员刘来发”,而是“该公司负责人”。从中国官场体制看, “该公司负责人” 一般同时也应该是该公司党内的“一把手”。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党即是我,我即是党,因而“ 咆哮”出 “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样的话语,倒是令人十分信服。为什么会非常肯定是“语出芜湖国能电力工程公司第五公司安全员刘来发”呢?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安全员刘来发偶然来到记者就“该公司负责人每月无端扣发工人工资”进行采访的现场,耳闻目睹了当时的情形。事后向编辑先生(或者其他人)转述了“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这样的话语。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编辑先生(或者其他人)就没有必要指名道姓地说出转述人来。说句开玩笑的话,如果安全员刘来发因此(虽然仅是“转述”而非“举报”)而遭到打击报复甚至迫害(现实生活中不是不可能的)的话,那么编辑先生(或者其他人)就难逃“出卖”的干系了。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这段话的正确表述应该是:
“你反对党,你反对我。”——语出芜湖国能电力工程公司第五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每月无端扣发工人工资,记者前去采访,遭此人咆哮。
2011年10月6日
(原载《红袖添香》文学网2011年10月6日)
“数  说”?
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栏目2011年10月30日07:15时播出有关“澳航停飞”的消息,屏幕画面下端打出一排文字:“数字盘点澳航停飞”,同时右上角弹出一窗口,赫然有“数说停飞”四个大字。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栏目播报的惯例是弹出窗口处的文字即是对播报内容的高度概括。比如2011年11月1日07:30时播报神舟八号飞船升空,屏幕画面下端打出的文字是“神舟八号飞船发射圆满成功”,弹出窗口处的文字是“神八飞天”。 “神八飞天” 当然可以概括“神舟八号飞船发射圆满成功”,但是“数说停飞”也一定能够概括“数字盘点澳航停飞”吗?特别是“数说”很值得玩味。
“数说停飞”中“数说”这个词,在一般的汉语工具书中即可查找到。“数说”(音shǔ shuō)是动词,有两个义项。一是例举叙述或逐一叙说。例:“途中的困难,正如他所预料,是数说不完的”(吴晗《杰出的学者玄奘》;二是责骂、数落。例:“前搂的二房东老太太正在唠唠叨叨地数说他的小孙女”(茅盾《蚀》)。除此之外,汉语工具书中再没有别的什么“数说”了。那么, “数说停飞”之“数说”是哪个义项呢?不得而知。但是,无论它是哪个义项,都与“数字盘点澳航停飞”相距十万八千里。
再看“数说”之“数”。“数”是个多音字,《新华字典》对“数”有三种注音。一是音shuò,词义为屡次,例如:数见不鲜。多用作副词。如果把“数”与“说”组合成“数说”,那么,这个“数说” 就是屡次说的意思。显然与“数字盘点澳航停飞”一点儿也不匹配。二是音shǔ ,词义有两项,第一、一个一个地计算。例如:就数他有本领。第二、责备,列举过错。例如:数说。多用作动词。如果把“数”与“说”组成“数说”,那么,这个“数说” 就是汉语工具书中的“数说”了。当然“数字盘点澳航停飞”相差甚远。三是音shù,词义有两项,第一、数目、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例:基数、岁数。第二、几、几个。例:几次、几人。非常明显是名词。把“数”与“说”组合就成了“数说”。数说数说,用数字来说。用数字来说停飞,刚好可以涵盖“数字盘点澳航停飞”。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是错误的,因为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有一条是名词不能充当状语的。“说”是动词,其语法功能是用作谓语,而“数”是名词,用在动词谓语“说”的前面就是作状语。从语法功能上来说,名词是不能用在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的。如果一定要这样组合的话,那就是生造词语。其实,“数说停飞”之“数说”就是一个典型的生造词。生造词的意义只有其主人才知道,其他人恐怕就只能靠猜测了。顺便也要说明一点:名词充当状语,在古代汉语中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常见的。但是,那是古代汉语,与“数说”不相干。当然,语言也有一个规律就是“约定俗成”。即使不合乎语法规则,但只要是合乎“约定俗成”,也算正确。也许随着 “朝闻天下”栏目的大力推广,“数说”这个生造词有朝一日会合乎语言“约定俗成”的规律而被社会大众所接受也未可而知。
“数(音shǔ)说停飞”肯定是错误的,“数(音shuò)说停飞”也是荒唐的,而“数(音shù)说停飞”又是生造词,不知“朝闻天下”栏目将会怎样来自圆“数”说?
2011年11月5日
(原载《红袖添香》文学网2011年11月6日)
“片段”耶?“选段”耶?

公元2012年2月7日,央视新闻联播栏目报道中共中央举行元宵节联欢晚会。在播报联欢晚会文艺演出节目时,播出了这样的内容:“昆曲《牡丹亭》片段。京剧《赤桑镇》的片段。”“昆曲《牡丹亭》片段”的实时画面是杜丽娘和柳梦梅载歌载舞的场面,而“京剧《赤桑镇》的片段”的实时画面却是四个小演员黑脸长髯装扮成包拯模样在台上演唱。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说“昆曲《牡丹亭》片段”没有错误;说“京剧《赤桑镇》的片段”则不正确,“片段”这个词用错了。
  何谓“片段”?汉语工具书《辞源》的注解是“截取长篇的部分为片段”。不难看出,片段是与整体相对而言的。一部大戏,无论是京剧还是其他剧种,一般都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演员通过唱念做打来塑造人物形象,同时还有灯光、布景、音乐等辅助手段,而截取的部分理所当然地也应该包含这些要素。也就是说片段从整体中截取出来后可以是相对完整、相对独立的,而片段放回整体后又必然是和整体水乳相融、天衣无缝的。就像“昆曲《牡丹亭》片段”,其实时画面就符合上述要求。“昆曲《牡丹亭》片段”之“片段”无疑就是非常正确的。反观“京剧《赤桑镇》的片段”之“片段”,无论是京剧还是其他剧种,无论是成人表演的还是孩子表演的,似乎都没有四个包拯同时在舞台上表演的《赤桑镇》剧目。也就是说,四个小演员黑脸长髯装扮成包拯模样在台上演唱,并非是“京剧《赤桑镇》的片段”。如果把这个“片段”放回京剧《赤桑镇》中去是不可能与原剧目水乳相融、天衣无缝的。
  “片段”用错了,那么用什么词语才正确呢?应该是“选段”,——“京剧《赤桑镇》的选段”。选段,顾名思义就是选取其中一段。一般指选取某剧目的一段唱腔进行表演。既然已经选取出来,就不必考虑与原剧目的关系而可以自由演绎了。就拿“京剧《赤桑镇》的选段”来说,四个小演员演唱可以,十个小演员演唱也可以;四个小演员演唱可以,四个成人演员演唱也可以;化妆演唱可以,素颜演唱当然也可以。而“片段”则是绝不允许出现上述的场面的。
                            2012年2月14日
(原载《红袖添香》文学网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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