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看到这个,也跟大家看看,互相了解下。
高 县 物 价 局 关于加强主要食品价格自律 严禁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各主要食品经营户(企业): 近段时间,部分食品价格明显波动,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成了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实现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们将加强主要食品市场监管和检查,希各主要食品经营户(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搞好价格自律。 一、物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价格监测,加大主要食品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突出主要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食品经营户,以及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的重点品种开展重点检查。严禁三类破坏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串通定价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三是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二、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法》第十四条一、三、六、七款规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能滥用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不得在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时,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提高价格。 如有上述违法行为,我局一经查实,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九条规定进行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经营者为个人且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价格举报电话:12358、5419771、5419770。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