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时代,凡在官府任事有一定职权的人,上至宰相,下至典史、驿丞,统称为“官”。虽然不同朝代,官的分级不同,但官的称谓却不曾改变。官还有另外的称呼,即“大人”、“老爷”。老百姓称呼官员,官员之间相互称呼,都称“大人”。百姓、官员家的仆从一般称官员为“老爷”。县令亦被称作“父母官”。很显然,官、大人、老爷相对应的就是子民、小人、奴仆,官和民之间是典型的主从关系。 官高高在上,和子民、小人、奴仆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官员出行就有人举着“回避”“肃静”的牌子在前面鸣锣开道,百姓见着官员一律要跪拜。如果老百姓不小心冲撞了官员,轻则打上几十大板,重则坐牢杀头。唐代穷书生贾岛在路上摇头晃脑地吟哦,竟不知不觉冲撞了京兆尹韩愈的仪仗队,韩愈不仅没有追究贾岛,还和穷书生一起弄出了一曲“推敲”的佳话,这毕竟是个别现象。 到了北洋政府和民国时期,宰相变成了总理、行政院长,尚书变为了部长,侍郎变为了次长,县令变为了县长,但“官”的本质并无实质性的变化,所以,无论是总理、院长,还是部长、省长、县长,仍然统以“官”称之。 新中国成立后,过去的官府不存在了,各级政府机构都称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的各级公职人员则称为“干部”,干部中领头的、导向的就称为“领导”。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名称上,更主要的是体现在本质上。干部只是一个管理者,是一个组织或团队中的领头的那部分人,党和政府对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十二大修改的《党章》界定:“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新中国让人民群众做了国家的主人,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成了公仆也就理所当然。干部相对应的是群众,干部和群众之间相互称呼为“同志”。在那个时候,“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干部和群众“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的不同”。应该说,那几十年,干群关系总体说来是平等的,和谐的,没有太多尖锐的矛盾冲突。 令人遗憾的是,近几十年,干部的称谓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代之以官员来称呼各级领导。除了一些表格上还要填上“干部”字样,各类媒体基本上已经鲜见干部这个称谓,就是一些重要会议的报告、主要领导讲话也常常称官员而不再称干部。这种变化折射出什么样的社会现实,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解读。这些年,一些地方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有的官员甚至对记者公开喊出“你是站在政府的立场还是站在百姓的立场说话”,公然将政府和官员置于老百姓的对立面。这种现象的产生当然不会是偶然的,它和官员称谓的变化应该有着必然的联系。前些时间,媒体曝出长江大学数十位教授在政府门前集体下跪请愿,当时我还以为是假新闻。教授们斯文扫地,竟然如此卑贱地跪在大庭广众之中,成何体统!现在我终于理解了,如果干部成了官员,老百姓岂有不下跪之理!我们喊了很多年“中华民族复兴”,别的方面有没有复兴尚不得而知,但一些地方在官员称呼、官场文化方面倒是率先复兴了。 近年,官员的称谓又有了新的变化。一些单位的正职(包括一些有实权的副职)被下属称为“老板”,这种称法似乎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老板是什么?老板的本来意思有两个:①私营工商业的财产所有者;掌柜的。②旧时对著名戏曲演员或组织戏班的戏曲演员的尊称。如果按照第一种意思,各部门主要领导难道都成了私营企业主?莫非这就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形象诠释?老板对应的是员工。员工是比较书面和中性的说法,通俗的说就是“打工仔”“打工妹”。从这个意义衡量,一些单位和政府岂不成了某些人的私有财产、自家衙门?难怪这些年,揪住一个“老板”,少则几百万,多则几个亿。如果按照第二种意思,那就是说主要领导已经变成了演员。“民间文学”中,批评官员作风的时候,“作秀”、“影帝”一类的词语频繁出现,看来并非空穴来风。 由“干部”变成“官员”,再由“官员”变成“老板”,我不知道这到底是社会在进步,还是在倒退?依顽石朴素的认识,还是多一些干部,少一些官员、老板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