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高县文化广电局 高县旅游局 关于开展“美好高县·美丽新城”主题摄影 大赛的公告 为反映近年来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新气象、新动态,奋力推进美好高县建设新跨越,提升美好高县的知名度,美誉度,特组织开展“美好高县·美丽新城”主题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高县文化广电局、高县旅游局、宜宾旅游摄影网、高县文化馆、 高县摄影家协会 二、照片内容 城市绿化、亮化、硬化、美化;标志性建筑及重点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广场公园、住宅小区;城镇发展与城镇新貌;城市建设工作者精神风貌和劳动风采等人文景观照片均可。要求照片内容能生动、真实、全面地反映高县城市规划建设的成果、特色和美丽的风貌。 三、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11月。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 四、活动组织: 1.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高县摄影家协会组织集中或者个人自行采风创作。 2.在宜宾旅游摄影网、高县金线岭开设“美好高县·美丽新城”摄影大赛交流专区,进行摄影照片展示、交流。 3.由宜宾市知名摄影师组成评委,负责大赛评片工作。 五、参赛规则
1、作品必须拍摄于高县辖区范围。
2、全市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不收费,不退稿。
3、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但要标明拍摄地点。每个人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最好是单幅作品,组照投稿时组合成一幅。参赛作品有两幅以上的做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张三 18990901111。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例:《新城美景》张三 18990901111。组照要求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 4、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创作时间不限。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副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投稿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6、获奖作品作者得到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或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 7、本次影赛入选的作品,主办方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高县文化广电局、高县旅游局拥有使用权,可用于相关宣传、广告等,不再另行支付作者其他费用。
8、凡参赛者视为同意上述参赛规则。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 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34名,奖金100元。 获奖作品将制作成大幅精美图片进行公开展出。 特此公告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高县文化广电局 高县旅游局 2015年 3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