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基层工商所
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2人,具体职位详见《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需报考,需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15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电话:0831-5418168、0831-5418101)
(二)报名手续
参加选调报名对象,须对应填写《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双面打印),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章,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按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若达不到1:3比例,经研究同意,可调减为1:2;若未达到1:2,则调减或取消选调人数。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7月22日9:00—11:30;
准考证领取地点:报名处。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及对相关法律知识(范围包括:写作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理解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 7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有放弃者,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考务费。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差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在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合格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在任何环节(含正式任用后),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进入选调程序的将取消选调资格或予以退回,后果自负,以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0831-5418168
0831-5418101
附件:1.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报名表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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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愿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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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请在备注栏说明;
2.“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印章。
《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高县”。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6.“取得参公管理或公务员身份时间”栏,填写取得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时间。
7.“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
8.“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0.“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回避关系”是指报考人员考取选调职位后,与关系人形成的上述回避关系。如有回避关系,在“是否有回避关系”栏填写“是”。
12.“选调单位资格审查意见”栏,由公开选调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填写。
二、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
1.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标题字体为“三号仿宋简体”,栏目字体为“小四号仿宋简体”,表内内容字体为“小四号仿宋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