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1月6日由中央外宣办发起的《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涉及互联网的相关单位、部门、网站(包括BBS、博客、播客等)及所辖网吧严格按要求对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全面、集中清理。 集中清理整治网上低俗内容,集中对以下十三个方面的低俗内容进行核查清理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遮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断 (9)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者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