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57|回复: 2

[转帖]郑州一市民打官司只为得到一份判决书

[复制链接]

30

主题

159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威望
4883 点
金币
2120
注册时间
2005-8-21
最后登录
2023-2-23
在线时间
765 小时
听众
5
收听
4
发表于 2005-11-29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院以双方之间没有争议为由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作者:张胜利 田应朝  发布时间:2005-11-29 11:48:00



    中国法院网讯   自古以来,人们打官司不外乎名与利,但家住郑州市的伊兰出租车公司司机郝卫东日前打的一场官司,即不是为名,也不是为利,而是为了得到一份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当作证据使用。2005年11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民事纠纷案,法院以双方之间没有争议为由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现年40岁的郝卫东系郑州市伊兰出租车公司司机。2004年11月13日,郝卫东驾驶出租车在街上拉活,当其在郑州航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通往郑州交巡警八大队的路口时,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郝卫东将郑州市民任元会撞伤,后任元会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7297.51元。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郝卫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任元会将自己看病的医疗票据交给了郝卫东后,郝卫东全额予以了赔偿。
    赔偿后,郝卫东来到当初为汽车投保的某保险郑州分公司要求理赔。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必须出具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以确认该案件已经结束,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郝卫东无奈,便于2005年10月25日一纸诉状将任元会推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被告席上,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已经向被告任元会支付医疗费17297.51元。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旨在解决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现实争议,并且所作出的裁判应当是明确的、可供执行的。该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仅要求原告赔偿医疗费,在原告支付了医疗费后,被告已经将医疗费票据交付原告,原、被告之间围绕该道路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争议已经解决完毕,双方不再存在需要法院解决的纠纷。
    原告起诉来院的目的是取得判决,作为证据,以满足保险公司合同条款的要求。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节约了国家机关的诉讼成本和社会资源,值得鼓励,将法院的判决书作为合同理赔的必备条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原告可依法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决,而不应提起本案这种毫无意义的确认之诉。
    原告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应予驳回。
   

编辑:陈秀军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在使用本意见时慎重.本站及本律师不为答复的内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1

主题

1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威望
932 点
金币
420
注册时间
2005-11-22
最后登录
2013-3-27
在线时间
1 小时
听众
4
收听
0
发表于 2006-1-1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还有为这打官司的啊~~

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太无理了。看来他还得再打一次官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太麻烦了~~~~~~~~

145

主题

119

帖子

1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威望
1591 点
金币
818
注册时间
2005-8-19
最后登录
2018-8-29
在线时间
71 小时
听众
8
收听
0
发表于 2006-1-1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空喝茶慢慢摆给你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