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高县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传达4月6日上午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高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严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余维金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严建在讲话中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的重大危害性,要通过学习,深化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二是统筹安排,协调合作,确保实效。首先要开展好自查自纠,其次要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第三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开展综合治理,最后要把握政策界线,维护大局。三是加大力度,查处典型案件。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果。四是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维金为组长的高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发实施方案,用半年的时间分五个阶段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余维金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使国家公务人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上,参会各成员单位还就如何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易光清 杨小林 /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