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民法院 关于选聘法庭安保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庭安保人员5名,现将相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男性(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身体健壮、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眼裸视不低于1.0;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5、军队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曾有公安协警工作经历、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含B照)以及具有体育专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工作职责:1、从事非执法类的基层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2、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值夜班。3、法庭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880元+ 值夜班补贴200元+其它;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只缴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部分自缴)。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1、时间:从2012年7月11日至7月20日止。2、地点: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831-5429027;联系人:田生荣、杨勇。 五、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1、报名者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报名者有关服役、驾驶等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3、报名者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2张。 六、聘用方式。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本院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并经政审合格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统一签订聘用合同。 高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