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专挑学生晚上放学时,在回家路上尾随女学生实施强奸和抢劫。10月29日,经宜宾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强奸罪(未遂)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郑世贵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13日晚上9时许,郑世贵尾随上晚自习放学回家的中学女生杨某某(17岁)至高县来复镇杨梅村一偏僻处,郑世贵从杨某某身后将其抱住,抢过杨某某身上的62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随后,郑世贵又将杨某某拖至路旁的小麦地边,强行解开杨某某的裤子钮扣,对其强行亲吻,欲实施强奸。因杨某某极力反抗和呼救,被前来接杨某某回家的父亲发现,郑世贵遂逃离现场。
同月18日晚上9时许,郑世贵又窜至高县来复镇运动村一偏僻处公路上,尾随放学回家的中学女生叶某(13岁),从叶某身后将其按倒在地,然后将手伸进叶某裤子乱摸,意欲强奸。因叶某大声呼救和挣扎,被走在前面的叶某的同学听见并赶回救援,郑世贵遂逃离现场。次日,公安机关将郑世贵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搜出杨某某被抢的手机卡,并根据郑世贵的交代,找到了郑世贵藏匿的杨某某被抢的手机。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5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