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员
威望191 点
金币100
注册时间2011-10-18
最后登录2014-12-12
在线时间17 小时
听众4
收听0
中级会员
- 威望
- 191 点
- 金币
- 100
- 注册时间
- 2011-10-18
- 最后登录
- 2014-12-12
- 在线时间
- 17 小时
- 听众
- 4
- 收听
- 0
|
请问律师: 我购房分三次转到开发商指定的私人账户上,首付13万,二次2万,三次10万,共25万,在2013年2月25日开发商通知我签订购房合同(住建局已备案),当日,我出示银行转账票据,开发商开出了19万的收款收条跟我,其中9万元说我亲戚冒用了我的名字,签了购房协议并有退了我9万元走。现在开发商要叫我把钱追回去了才打收条跟我,而且开发商还说我认可了前面的协议才签得了后面的合同,但我签合同时并没有告诉我,有人冒名退款一事,现在我要叫开发商补开9万元的收据给我,我该怎么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