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前后的工作日均超6天律师质疑有违劳动法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本报讯(记者池海波)元旦后连上8天班、春节后上7天,9月末更是要连上6天,歇一天,再接着上两天班,才能盼来国庆假期。有律师认为,这种放假调休安排和劳动法相关规定有悖。 随着元旦后各单位开始漫长的上班周,一条微博立即得到数十万网友转发和关注:“元旦后连上8天班的童靴们,我们非常抱歉地通知您,春节假期后又要连上7天班,清明过后连上6天,连上7天班才能过五一,连上7天班才能过端午”。 记者发现,更悲催的还在后头,中秋3天假期后,要连上6天,歇一天,再上两天班,才能迎来国庆节。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不少白领都感觉这样的安排有违法律。 上午追访
调休后连上七八天律师质疑违反劳动法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6名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律师们都认为此次调休安排和劳动法有所冲突。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首席律师、德鸿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刚认为,2013年国务院公布的放假调休方案确实带来不少争议,有违劳动法的立法精神。 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则认为,国庆节前上六天休息一天再上两天班,似乎是有意规避劳动法。 日前,河北律师韩甫政还以公民身份向国务院办公厅上书,认为2013年节假日安排违反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截至现在我也没收到回复。”韩律师称,法律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做了限定性列举,但节假日调休并不包含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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