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高 县 县 委 宣 传 部 高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高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美好高县·国土情怀”主题摄影大赛的公告 为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提升美好高县的知名度,广泛宣传“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特组织开展“美好高县·国土情怀”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机构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高县国土资源局 高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宜宾旅游摄影网 高县文化馆 高县摄影家协会 二、照片内容 1.山水高县、人文高县、美好高县3大板块的摄影作品。 2.土地整治、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耕地保护与国土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房改造与村镇建设、城市建设、服务型机关与国土队伍建设等8个专题的摄影作品。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2014年11月。其中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 四、活动组织: 1. 宜宾旅游摄影网、高县国土资源局、高县摄影家协会组织集中或者个人自行采风创作。 2.在宜宾旅游摄影网、高县金线岭开设《“美好高县·国土情怀”摄影大赛》交流专区,进行摄影照片展示、交流。 五、征稿规则
1、作品必须拍摄于高县辖区范围。
2、全市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不收费,不退稿。
3、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但要标明拍摄地点。每个人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最好是单幅作品,组照投稿时组合成一幅。 参赛作品有两幅以上的做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张三 18990901111。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例:《新城美景》张三 18990901111。组照要求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
4、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创作时间不限。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副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投稿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6、获奖作品作者得到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或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
7、本次影赛入选的作品,高县拥有使用权,可用于相关宣传、广告等,不再另行支付作者其他费用。
8、凡参赛者视为同意上述参赛规则。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 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34名,奖金100元。 获奖作品将制作成大幅精美图片进行公开展出。 七、投稿方式: 特此公告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国土资源局 高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2014年 4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