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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散文体小说《彩云之南 很南 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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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心雨 于 2014-6-5 20:59 编辑

              
                                                                           彩云之南很南很南
                                         
                        文/大雪无痕
    偶尔,在梦里,我会梦见在我心里留下痕迹的男人。其实我们原本相识,只不过是在不同的时间,错乱了情感!
   最后能与我长相厮守的,才是千年轮回里,三生石上,我爱的那个人。
                              一
    第一次见到雪妍,是在豆沙关五尺道观景台。那天,下着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雪。观景台上的积雪有尺多厚,像是在石床上铺了一床厚厚的鹅绒被子。只不过被子上走了一行歪歪斜斜的脚印,使人感到这被子漏气,不会怎么保暖。
   雪妍就堆在这被子的中央,白羽绒服白毛领白帽子白靴子白雪,笼统一片白,很容易错觉她就是雪人,不,是雪地里的白狐。那歪歪斜斜的“爪印”,一定是她扎出来的了。
  “帅哥,帮忙闪几张。”一个清凉柔和的声音从雪人处飘出来。那声音的质感,像飘飞的雪花。
   一块红扑扑的脸,脸上一双贼黑贼黑的大眼睛,一双冻红的小手举着一个长镜头的相机对着我的方向,一种不容拒绝的表情。我看着雪人,不,此刻更像雪地里的一只白狐!心里竟有莫名的好感。接过冰冷的相机,我感觉她的气息很香很纯,像飘飞的雪花。
   那是2008年岁末,结束了我本应该很幸福的婚姻,净身出户,一个人四处漂泊。寂寞的旅途,发生了许多事,也认识了许多人,对08年的雪妍,就只记得那么多,甚至记不得她的面容,只记得她的眼睛很黑很亮。
   事实上,我就是为她照了几张雪景,知道了她叫赵雪妍。
   后来我还是像原来样子,漂泊,流浪,喝酒。不是很醉的时候,我会在很冷的夜晚在黑色的键盘上敲打,敲一些我认为很有意思的文字,然后让自己去读,去寂寞,去忧伤,去怀念。我知道,我颓废狂躁心只有在文字里才会宁静。那半年,至于雪妍,和我的生活以及文字没有半点关联。
                               二
   唐菊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落寞的时候,是他陪我走新疆戈壁流浪,我失意的时候,他曾陪我去蒙古草原疗伤。每当我囊中羞涩,没钱喝酒的时候他总是能大把大把的慷慨解囊。他钻石王老五一个,身边有很多女人,可到四十了还是单着身。他有一个女人的名字,却是个令很多女人倾倒的“准帅哥”。他最大的爱好是下棋,用他的话说:他之所以下棋,钻研棋艺,就是用来认识我、朋友我的。这话听来很酸,但很真实,因为我是我们这个小县城最著名的棋手,他是我最铁杆的“粉丝”。我们认识很早,做朋友却是从他跟我切磋棋艺,陪我喝酒开始。
在我们的小城里,我和唐菊曾是一对令很多人羡慕的好朋友。大家伙都认为唐菊风流倜傥,我豪气云天。
   有一次醉了酒,他指着我对一群他也刚刚认识的美女酒友们介绍说:“我哥们,棋界铁炮,丐帮乔峰!”然后摇摇晃晃指着自己的鼻子介绍说“我,唐菊,唐朝的唐,菊花的菊。棋界秀才,大理段誉。”惹得那群美女唧唧喳喳:帅哥,段誉是谁?乔峰好多岁?……然后就是“段誉”被醉得胡天胡地,我这个“乔峰”被醉得云里雾里。倒是那几只美女,来回穿梭于几张酒桌豪饮,全然不把“段誉”“乔峰”放在眼里。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从酒气气里飘过来,就是刚才那几只美女中传出一个醉美女的哭喊声:“私娃子,你,你敢打我……”接着就是杯盘破碎的声音和一群美女类似于劝架的尖叫声还有被打美女的哭喊声扩散开来,十分惊险惨烈。
   “哥们儿,不能欺负女人。”唐菊摇摇晃晃地拽了过去拍着那打人的男子的肩膀说。冷不防那男子用胳膊一晃,唐菊竟被掀翻倒地。见状我气不打一处来,提起酒瓶,向那个男子的头上飞去。马上就是一场混战,在这个小县城,我们的朋友较多,劝架的劝架,打“劳保”的打“劳保”,大占上风。警察来时,那男子已是血流满面,鼻青脸肿。于是该疏散的疏散,该上医院的上医院,我和唐菊被带上警车。
   “哥哥,怎么又喝醉了?”出勤的警官是老朋友。我把刚才的场景向警官叙述了一遍,其间,唐菊还在似醉非醉之间,只重复一句话“男人怎么能……。能……。能打女人呢?”不知他是问询还是求证。到了派出所,只见刚才那几只美女横眉竖眼齐扑扑的已占据问询室一大半空间,然后警官开始问话。我又把刚才的陈述重复了一遍。
   “你们凭什么打人?那么多人打,你们仗势欺人!”一个长黄头发的女子义愤填膺地指着我质问。
    我苦笑:“美女,我们是帮你们哈。”
   “帮!有你们这样帮的吗?我们两口子吵架,关你们球事……”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女子跳了起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我(像极鲁迅笔下那个骂街的‘圆规’杨二嫂)。
   “两口子?”我怀疑地打量这个可能还是学生的气势汹汹的女子,只见她的脸上,红杠杆几个爪爪印。
   “咋个嘛,那是我男朋友。”女子理直气壮地指着我。
   “要是我海哥从医院出来,看怎么收拾你们!”女子得理不饶人。
    于是几只美女一起发威,好像有几百只鸭子在池塘里叫。最后还是“海哥”从医院里包扎回来,拉着我的手:
   “哥们儿,不好意思,整醉了,没事没事,改天我请你们喝酒……”很豪气,很江湖的样子,令我心情好了起来。
  “死婆娘,这是我哥,你发什么疯,给老子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海哥头上扎着绷带,很有男子汉姿势,像个战斗英雄!那女子乖乖地耷拉下来。我不认识“海哥”,但后来听说,海哥的老大是我的一个棋友。老大去了一盘医院,海哥就没生事了。
    ……
    从派出所出来,我已是精疲力竭,倒是唐菊,惺忪间悄悄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有些女人,天生一副挨打像。管他妈的,我们喝酒去。”
    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醉着说棋,醉着说理想,醉着说女人,只是没有说先前发生的事,最后在街上的某棵树下睡了。酒醒想起回家时,冷不丁唐菊冒出一句话:“男人,最不该打的,是女人!”
    这就是我哥们唐菊。我相信下次遇见男人打女人,不管那女人是一副“什么像”,他一样会见义勇为!一定会!
                               三
    云南,彩云之南,一个很美丽,很神奇的地方。
    09年盛夏,正值暑假,我答应云南一个棋友皆文友的哥们相邀,作为嘉宾,滥竽充数去参加他们卷烟厂工会组织的一个棋赛,而唐菊投资的煤厂已开始运作,于是我们俩开始了相忘于江湖的高原之行。
我和唐菊联袂来时,已是夏天。
    棋赛只进行了三天。比赛只是个过程或者就是个托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得到了真正印证。云南的朋友很豪爽义气,海碗喝酒,大碗吃肉,作为客串的代表,我被他们众星捧月似地胡天胡地豪饮了三天。这三天唐菊忙于煤厂事宜,竟一个问询的电话也没有。煤炭开采是他的专业,从某个意义上讲,他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家伙。
    说来也怪,喝酒的时候少了这人,总有一种失落感。
    记得下酒桌时,我是清醒的,我对棋友们说我想出去走走,就是走走。一个人不寂寞,想一个人才真正的寂寞。我知道,我又在想她了。那个我爱过20年现在还依然爱着的女人。喝酒的时候,我不会想她,因为她最恨我喝酒。酒醉的时候,我会想她,我想为她戒酒。
    在水流的地方,我停止了游荡。我望着水,水望着我,我和水就这样相持,水里的我在摇晃,摇晃……
    恍惚间跑来两只狗,很漂亮但也很威武的两只狗。它俩是何时来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个有水流的地方,应该是它们的领地,我是侵略者。它们亮出白森森的牙,瞪起红红的眼,有力的腿“唰唰”刨起一撮撮黄沙,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怪叫,像是要做好准备冲锋,一举击垮“侵略者”。我手我寸铁,我对它们说:喂,朋友,我喝醉了,无意冒犯你们,我马上撤退……我说的话它俩可能没有听懂,但我摇摇晃晃的样子,倒是有点要攻击的架势,我摇一下,它们就下意识地退一下。就这样相持有一定时间,我知道,酒意上涌,我坚持不了多久。半醉的时候我想起了电话,给我那“段誉”打个求救电话,但我却怎么也拔不出手机,因为我手一动,它俩就狂吼,前腿俯地,摇晃有力的头,凶猛至极,好像在警告:再动,再动就弄死你……
   终于拔出了手机,也许它们认为我的手机是秘密武器,更加愤怒,大有要冲上来撕碎我的架势。我急忙把手机抛过去,而且顺势坐下(我是酒劲上涌,站不住了),对于我的“缴械”,它们很乐意接受,用鼻子嗅、用爪鼓捣我的手机,一副胜利者得姿态。但它们好像是在等什么指令或是什么的,就是不离开,最后也双双蹲下来,看着我这个“俘虏”。
    ……
   “醒了。”一个清凉柔和的声音!
    她喊我。然后捧着我的衣服走过来,说,果然是你。
    我愕然。赶忙用被单遮着我的身体,我发现我只穿了一个裤衩!一个扎马尾巴的女子站在我床前,那声音,那模样,那表情,似曾相识.     还有这床上有一种气息,很香很纯的气息!特别是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我知道,我是见过她的。我掐了掐我的额头,拼命地回想我这是怎么了?是在什么地方?她到底是谁?
   “酒还没醒,不记得我了?”她的声音很清凉柔和。我很奇怪,是个熟人?
   “你,你是?”我接过她手里的衣服,赶忙往身上套。
   “哟,还是写散文的,还是下棋高手,记性好差。”她转出门去,我正好套上裤子。那声音,一种清凉柔和!
   下床,吸上鞋子,我感觉我的鞋子还装着水。
   出门,眼前一亮,一个充满绿意生机的院子,石榴花红红地开。她就婷婷在院子里,指着地上的拖鞋:“别斯文了,把你的水皮鞋换来,我给你晾晾。”一种好像听过的不容拒绝的口气。
   “你”我恍然。
   “赵雪妍!”我俩几乎同时喊出了一个名字。
    对,是赵雪妍。那个雪地里的白狐!
    时隔半年,在09年夏天,在彩云之南,我又见到黑亮眼睛的雪妍。
    半年的时光,我走过许多地方,在时光的剪影中,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雪妍,就这样毫无准备地走入了我的故事!
                                  四
   我和雪妍说起豆沙关,说起雪地里的“狐爪子”,说起她美妙的声音,说起吐气如兰雪人。她说,她记不起了,说这话的时候,她的黑亮的眼睛里有一丝忧郁闪过。
   她说它已经看我下了三天的棋,她说我下棋的时候抽烟特别有男子汉的气气,她说她爱看我写的文章,她还说,她的哥哥叫赵强,一个和我一样爱喝酒下棋写文章的接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浑男人。
   我玩笑问她:我可只离过一次婚,现在还未婚着,你是不是狐仙,半年前去看雪是不是为了等我。
   她说,扯淡,她根本想不起半年的那次雪地相遇,她说她哥倒是经常提起我,她也看过我几篇文章,这次才对号入座。她说我根本不是她想象的样子,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是个酒鬼,是个喝醉了酒和狗打仗的人,是个爱自作多情瞎回忆的人。
   我知道,强哥就是我云南的棋友皆文友,这个哥们,看来在她妹妹眼里就是个“晃晃”!
   在这个充满绿意生机的院子里,一直在无缘无故孤独寂寞着的我看见了石榴花在红红地开。雪妍,一个可人可爱的女子,在院子里给我讲故事。
   她告诉我,昨晚和我“打仗”的狗是“端端”和“阳阳”,。她说它们正在热恋,是我打扰了它们。然后她绘声绘色地描述起我和“端端”“阳阳”那场遭遇战。说她的“端端”和“阳阳”是灵性的,比人好,从不恃强凌弱,我好在没有主动攻击它们,要不然我吃的害!
   她说我醉倒在水边,是她的“端端”和“阳阳”见好就收,见义勇为,把我从水里拖出来,要不然我已经淹死在水里。她说我的呕吐物,让“端端”和“阳阳”美餐了一顿,结果双双醉倒,现在还在石榴树下昏睡。
   我说:别影响它们,让它们睡,酒精可以让它们更懂得爱情。
  “那么大的人了,还不注意自己的身体,没事喝什么酒,酒量又不行,醉得流打吐地的。”雪妍开心地笑起来:“对,让它们醉,谁让它们爱吃酒醉鬼的东西!”她笑的时候,胸脯在随着起伏,脸上有两个大大的酒窝,整个人就像个熟透了的红红的石榴,浑身充满性感和母性的温柔!
   快乐把时光缩短,不知不觉天色已晚。雪妍说,留下来吃饭吧,我说,好!
   吃饭的时候,唐菊到了。这家伙,一看见我就大声高吼:“你还知道打电话让我来接你,你知道从昨天晚上到今天,老子打几百个电话从四川找到云南,以为你死了!你早打个电话真的要死嗦”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
  “唐总,他的电话掉水里了。”雪妍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清凉温柔!
  “唐总?”我疑惑地看着他们。
  “赵雪妍,我们厂的会计!”唐菊对我介绍说。一副一点不意外的口气。好像我们理所当然就该认识。
   我和唐菊开始喝酒,边喝边听他数落,说酒醉酒改,今晚必须喝醉,说我喝酒三快(喝的快,醉得快,醒得快),说我不仗义,重色轻友,说我三天不给他电话,原来是有美女相陪。
   雪妍一直在旁边看书,淡淡地笑:“唐总,你真的要喝醉了!”然后静静地看着我们,看着我和唐菊慢慢醉去。
   走的时候,“端端”和“阳阳”酒好像已经醒了,亲热依偎,和雪妍一起一直把我们送上车。
   车上,唐菊说,雪妍是个好女人,又能干又温柔,是他的好帮手。说前些年她老公因为贩毒吸毒进了监狱,这些年他一直照看她……
   汽车摇晃不定,我的酒意上涌,心里好像有一堵墙!

                               五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留下来。是暑期还长,是想下棋,还是想和“段誉”醉酒,还是?我说不清楚。09年夏天,我就在这里,在彩云之南,我停止了漂泊,在唐菊的厂里住了下来。我帮唐菊迅速地“制造”了许多管理文件,我帮雪妍清理了许多疑难账目,只是没有下棋,酒倒是经常在醉着的。
   我和唐菊醉酒,雪妍会一直在旁边看书,看着我们。
   然后我们一起送雪郁回家,一起夸她的厨艺好,人又好。一起认为,雪郁穿白色的衣服最美最娇艳,像一只漂亮的白狐。
   雪妍走了,我们继续喝酒。我们谈棋,谈挣钱,谈“钓鱼岛”,但关于雪妍和雪妍有关的话题,我们不谈。
   我知道唐菊在想什么,唐菊也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们都很智慧,很相知。我们沉默!
   厂部离雪妍的家很远。但我给唐菊讲起过雪妍绿意生机的院子,讲过红红的石榴,讲过热恋着的“端端”和“阳阳”,于是我们就会隔三差五地出现在雪妍的小院。“端端”和“阳阳”历经那次“酒精”考验后,爱得更加浪漫和人性化,每次我们去的时候,那亲热和感激,不可言状。唐菊说,我是他们的月老,他是沾了我的喜气,得到它俩的尊重。然后我们两个人分享一瓶酒,吃雪妍炒的花生米,喝雪妍炖的羊杂汤,然后酒意半酣地回去。雪妍带着“端端”俩,走过她门前那池水,送我们上车。我们三人与“端端”和“阳阳”就这样生活着。直到秋天来临。
   高原的秋天来得很早,树叶已落满雪郁门前那池水,秋天来了,暑期就要完了,我就要离开。
   赵强约我和唐菊喝酒。我们知道他要想说什么。两个月了,关于我们和她妹妹雪妍,他隐约知道了些事。
  “哥们,你喜欢我妹妹是吗?”云南人说话,从来就是单刀直入,直奔主题。赵强端起酒杯对我说。
   我说:“是的,我很喜欢雪妍,她本来就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小丫头!”
  “我知道了!”强哥一口喝干了酒杯的酒。
  “唐总,你喜欢我妹是吗?”赵强丢开酒杯,对着酒瓶咕哝两大口。
  “是的,我还爱她!”唐菊端起酒杯,一滴酒没喝!
  “唐总,够意思!但你知道三妹(雪妍是赵强的三妹)的心思吗?”强哥又咕哝一大口。
   我俩眼巴巴地看着他,好像他就是法官,我们在等着宣判。
  “三妹心里,一直是爱着她老公的,你们没戏,她会等到我妹弟回来!”说这话的时候,赵强的眼睛红得吓人,一瓶酒也被他喝个底朝天。
   然后唐菊讨好般的又来了一瓶,我们就看着他喝,就像雪妍看着我和唐菊喝酒一样。
   他说雪妍和她老公青梅竹马,他说雪妍的老公对他们家有恩,他说雪妍老公是因为雪妍没有给他生孩子才吸毒的,他说有很多的男人都打过雪妍的“算盘”,他说雪妍说过,今生今世谁也不嫁,要等她老公回来,他说那龟儿不卖帐,有了新欢,一定闹着和三妹离婚……。这家伙,写小说的,喝了酒故事还叙述得至情至理,让我和唐菊口酒没喝,听得愁肠百结。虽然我俩几月来也听了很多关于雪妍和雪妍老公的事,但最后还是差点泪水涟涟。
    这家伙,两瓶酒下肚,好像才讲述完他要对我们讲的故事,但最后还是醉了,醉得趴在桌上嚎啕大哭:
   “他妈的,十三年,这个粉鬼就该判死刑,三妹凭什么要等十三年……”
    送走赵强,我和唐菊才开始喝酒。用强哥的故事下酒,用雪妍和雪妍的爱情故事下酒,我们其他什么也不说,就说雪妍。
   “我喜欢雪妍,但我的爱不在云南!你说,哪个男人见了雪妍不喜欢?”我受强哥感染,说话有几分明白。
   “你小子安逸,喝醉了雪妍给你擦身子洗衣服,老子这般爱她,还没吻到过她一回!”唐菊古惑地对我说。
   看着有些醉意的唐菊,我百感交集: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雪妍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的老铁是真正地爱上了雪妍,很多年了,我还没发现这个浪子如此钟情一个女人!
   但我明白,雪妍只是我漂泊旅途上的一处风景,我喜欢她,但有唐菊,还有我蜗居的城市有我刻骨铭心的爱,我是不会爱上雪妍的。
   离开,为了友情和爱情,我必须离开!
                                六

   我要走了。雪妍来还我书的时候,我告诉她:我的假期已完,我就要回去,回到四川,回去教书。
   雪郁说:“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语音还是那样熟悉的清凉柔和,黑亮黑亮的眼睛里,有亮晶晶的泪水在逡巡。
  “雪妍,唐菊爱你,你知道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也是。四川不远,我想你们时一定会来看你们的。”我的心里有一阵淡淡的痛!
  “我知道唐总喜欢我,但这,这不可能……云南很远,很南,很南。”雪妍咬着嘴唇。我一下子想起了红着眼嚎啕大哭的赵强。
   我走的时候,天刚唰亮。远远的山包上,有两个身影,我知道,一个是赵强,一个是雪妍,还有两个跑来跑去的影子,一定是“端端”和“阳阳。”
看着趴在方向盘上沉思的唐菊,我拍着他的头指向那山包:“哥们,少喝酒,少熬夜,少过他妈不人不鬼的夜生活,雪妍归你了。”
    唐菊摇头苦笑。
    汽车发动,山包上的身影渐渐远去,逐渐模糊,模糊成我对彩云之南的永远也抹不去的痕迹。
    离开他们,我的心无比空落。
                             七
    回到蜗居的小城,我一个人,又开始复习孤独和寂寞,让自己的心又开始流浪。
    我又开始下棋。周末的时候又开始找人拼酒。但没有唐菊喝酒的聚会,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所以半年来一次完醉都没有。半醉的时候,我会在黑夜里黑色的键盘上敲一些我认为很有意思的文字,然后自己去读,去怀念,去感伤。手指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清脆的声音在黑夜里碰撞,倾听文字在手指下面的倾诉,我为自己的多情抑或多愁善感笑了:原来我的心在文字里的确可以复活,很多时候,心里会悄然的走过关于某一些人的想念……当然,唐菊和雪妍,自然而然出现在我的文字里。
    我希望,他们正在爱着。
    我用大幅的文字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的爱情可以不朽!
                           八
    孤独和寂寞把岁月拉长。再见唐菊,我恍惚觉得是隔了很多年。
虽然两年间我和唐菊通过很多次电话,但真正相见,我们两个男人真他妈像久别的恋人,拥抱着又说又闹,还说一些酸溜溜的语言。
    高原的风霜,把一个白面俊朗的唐菊沧桑得黑不溜秋的,比我还黑。最惊异的是,这家伙竟然不喝酒了!
   “爱情的力量真的不可思议,哥们,戒得漂亮!”我自斟自饮。
   “其实,当我真正得到她时,我并没真实地爱上她。”两年不见,这小子深沉了许多。
   “真实地爱?”我端起酒杯惊奇地打量我这哥们。
   “是的。”唐菊吐着烟圈,完全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样子。
    他告诉我,有一天他喝醉了酒,倒在我差点牺牲的水池里,只不过我醉在夏天,他醉在冬季。然后又是雪妍和她的狗把他救起,然后他说:他妈的云南的冬天太冷,半夜时酒还没醒,却被冷醒……然后是雪妍抱了三床铺盖也不管用,依然冷得直哆嗦,然后是雪妍脱了羽绒服,滚烫烫的身子救了他的命……然后……
大冷的天,跑到雪妍水池醉酒,他妈的“然后”真多!
   “雪妍的身体真美,那是我人生最销魂的一夜。”唐菊又点上一支烟,我喝了一大杯酒。
   “你他妈就是个色狼!”我突然间觉得心里堵得慌。
   “遇到这情况,你不会上吗?何况我是喜欢她的!”这小子没喝酒的时候也会发飙。
   我也是喜欢雪妍的,遇到这情况,我会吗?我自己问自己。
  “然后呢?你们就该相爱了?”我放下酒杯,不想再喝。
  “相爱!”唐菊十分伤感:
  “我走的时候,告诉雪妍我会好好爱她,一生一世”
   但她静静对我说:“你走吧,我们是不可能的!”
  “那声音,很冷。”唐菊说:“而且她的脸上还淌着两行泪水。”
   你把她伤了。我说。
   是她把我伤了!我觉得那个夜晚我就像是在《聊斋》里,在和美丽的狐仙做爱,虽然美妙,但一点不真实。醒时好像做梦一般。唐菊颇为神秘地说。
   雪妍本来就是一只白狐,一只修行千年的狐。我心里想。
                             九
   我确乎是醉了。唐菊送我回家。赖着不走了。
   我说,不走就说雪妍,你小子不是说你最终还是“真实地爱”上她了吗?
   他说,可以。
   他说,打那一夜之后,他一直怕见到雪妍,还有雪妍的两只狗。他说,他走的时候,端端和阳阳呲牙咧嘴瞪着他,大有要灭他的架势,十分吓人。我说,谁叫你欺负它们的主人呢,活该!
  “但我们每天见面,她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而她越平静,我就越心慌,愈怕见她。”他很有感触地告诉我。
   我说,哥们,这就是爱了。
   唐菊摇摇头:
  “有一天雪妍突然来到我办公室,说她要辞职,我当时觉得万念俱灰,仿佛举得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我说不行,股东们不同意。但雪妍说:“唐总,其他股东都同意了,我就请半年假。”那语气,冰凉冰凉的,不容拒绝的口气。
  “你同意了?”我问唐菊。
  “我当然不会轻易同意。我不同意她就走不了”唐菊自信地说。
  “后来我问了其他几个股东,他们支支吾吾,好像有什么事瞒着我。我也十分忐忑,觉得是“东窗事发”……
    我心里发笑,这小子也有怕的时候。
    后来唐菊找到赵强,终于喝醉的时候赵强告诉唐菊:雪妍的老公患上绝症,保外就医,只有半年的活命,雪郁要去照顾他。
  “我还是同意了,走的时候雪郁说要预支3万工资,我给她签了五万。但我心里直发毛。为了一个‘粉鬼’,值吗?女人,有时真他妈贱!”唐菊愤愤地说。
  “换做你,哥们,你会这样处么?”唐菊给我倒了半杯酒。
  “为了爱,不存在!”我打趣说。
   雪妍一走,唐菊就像断了魂似地,成天约赵强喝酒,其实就是为了打探雪郁的消息。有一天,赵强又醉得嚎啕大哭,告诉唐菊,雪妍的老公是“HAV”艾滋晚期,唐菊才真正觉得世界末日已经来临。
    听到唐菊的讲述,我心里咯噔一下,急忙问唐菊,确诊了,是哪个东西?唐菊平静地说:是的。
    夜,很黑,黑得令人窒息!
                             十

    唐菊是好久走的,我不知道,我是在他的长篇的倾诉中睡去的。醒来时,已是中午,急忙打开电脑,泡上一杯浓茶,整理昨晚唐菊的叙述,和我在云南的感闻,我要把唐菊和雪妍的故事敲下来,敲在我的文字里。不过,这个故事有点另类,但真实。
            
                             A
   我是阿东。我生在美丽的七彩云南。我爱这里,我更爱我的爱人:雪妍!一个如雪一般青纯的女子。
   我们在一个美丽的村子里长大,我们一起去高高的山上放羊,我们一起去清清的河边捉鱼。我们一起上小学、中学,然后我们相爱。其实,我们早就爱着了,说起来应该是初一的时候。那时的雪妍正是十六岁花季,一种惊艳青涩的美无意地引得很多男人的垂涎,有一个夜晚,几个男子在雪郁晚自习回家的路口拦住了她,我冲上去,和那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打做一团。等到有人来时,我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雪妍抱着我哭了,认为我已经死去。我醒来告诉她:我是装的,就是想让她抱抱……我告诉雪妍,我不怕,我今后一样会每天晚上都护送她。她又哭了,我第一次得到她的吻:吐气如兰!我忘记了所有的痛!
    我认为我们相爱了。但我隐约觉得,我的雪妍有许多秘密,我不知道。但我明白,爱一个人,就要守着爱人的秘密,让秘密永远是秘密。
    03年,我们长达八年的爱的旅程有了完美的结局,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礼那天下着雪,很大的雪,我的新娘就像一只漂亮的白狐,美得惊世骇俗!但我感到,雪妍的美里,有一丝冰凉,有一种忧郁,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儿!
    婚礼的晚上,我尽情地在雪妍的身体上肆意,我把八年来的爱渴求,一遍遍地注入爱人的身体,我觉得我的爱,得到了极致的宣泄和张扬,我激动、我呻吟、我轻吼,我一遍遍地吮吸着她坚挺的乳房,一次次发誓:亲爱的,我只爱你,爱到天荒地老!可我的爱人,雪妍,应该是疲倦的缘故,只是默默地接受,闭着眼默默地接受我的爱的传递。
    我们是山村里飞出的一对金凤凰,我们的爱情是圣洁的代言。当我看见白纱上那代表圣洁的颜色不在时,我咬破了我的手指,我的血滴落在白纱上,像朵朵在雪地里绽放的梅花,开得那样灿烂,开得那样娇艳。雪郁就默默地看着我,恍惚间有一种忧郁、冷漠、不屑在她的脸上一闪而过。
   看着在晾衣杆上飘舞的带血的白纱,雪妍扑在我的胸膛上哭了。
   2003年发生了许多事,比如非典,比如伊拉克战争,比如张国荣,比如皇马。但这些,对于我的幸福来说,我是无瑕关注。站在街头,若我微笑,是因为想起了雪妍;阳光洒过冬日的田野,若我觉得温暖,也是因为想起了雪妍。花开花落,云卷云舒,雪妍是我心头的那抹春色,是我一世的幸福。
    一直很固执地认为幸福就是这样,每一天和心爱的人一起看日出,看夕阳,根本就不需要可意去营造,营造是对幸福的一种亵渎。
    但我知道,我错了。
    卿卿我我一年,我从雪妍的表情里读出了某种信息,于是我踏上南行的路,去为我们的长相厮守打拼。
    我走的时候,我年迈的妈妈拉着我的手:娃,你熬一哈,等你们有了孩子再出去好吗?
    我摩挲妈妈老茧的手:妈妈,你的儿子是不会让你们失望的,等我有了钱,马上回来让你抱孙子。
    在路上,我从来就不会拭着让自己停下来,欣赏途中的风景,我在坚信中寻找,在寻找中奔跑,在奔跑中失了方向,后来竟然有一种错觉,认为幸福就是为自己爱的人劳累奔波。
    一个人,从离开故乡的那一天起,对故土,对亲人,就开始怀恋。
    我的脆弱和我对雪妍的思念,使我在孤独的打拼里陷入了深渊。我开始吸毒,我开始寻欢,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包着一个长得很像雪妍的女人夜夜笙歌,但我从不留她过夜,完事我丢下一沓钱对那女人狂吼:滚!
    我的夜晚,是留给我的雪妍的。
    每一次颓废、堕落、犯罪之后,我都想回家,回到我美丽的小山村,回到雪妍身边。但我知道,我是回不去了,雪郁俨然已是我生命中飘渺的狐仙,走近是容易的,就怕近成为更远。亲昵是容易的,就怕亲昵成为永久的幽怨。
    于是,我开始更加地放纵自己。我不再给雪妍电话,我把故乡和故乡的思念,屏蔽在我的信号之外。继续吸毒、贩毒、买欢。我知道,我的生命不再久远,一次吸毒被抓,我被查出是“HAU”艾滋病毒携带者,监狱是我生命最终的终点。
   幸福的景象还不曾散去,罪恶的劫数却已来临。生命中最美的花俏然地开过,冰冷的心融化在那一季的轮回里,满腹的忏悔和思念,暗随流云到天边,到彩云之南。
来生,我还会转世在彩云之南,还会去寻哪个叫雪妍的女子,好好爱她一辈子,直到永远。
                  
                                    B

   每一个女人的身边,至少要有两个男人:一个用来养家糊口,一个用来爱。可在我的心中,过往似曾有四个男人:一个用来幻想,一个用来爱,一个用来牵挂,一个用来长相厮守。因为我不一般,我是赵雪妍,生在美丽的七彩云南,我丽质天生,村子里的老人说,我是五百年一转的转世狐仙。
   我生在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美丽的春天,呱呱落地,中华大地已是春意盎然。一出生便逢盛世,加上我雪白的肌肤,眨闪眨闪的黑亮的大眼睛,我得到一个美丽的名字---赵雪妍。简单,但是我很喜欢。
   我的童年,是和我的阿东哥在长满青草的山上、在清清的小河边度过的。我的阿东哥会用野花为我编制漂亮的花环,会跳入河里给我捉鲜活的鲤鱼。在没人的山坡上,我做新娘,阿东哥做新郎,一起玩过家家,然后生火做饭。十岁那年,我的爸爸终于相信算命先生的话:这女娃命大,大富大贵。把我送进了校园。
   学校,白的墙,黑的瓦,灰的砖。我就这样告别了山的乐园,河里的漫漫。但我很快乐,因为每天还是我的阿东哥,陪我翻过那山,趟过那河,一起活蹦乱跳来到校园。我和东哥一起读书,一起加入少先队,一起得到老师的夸赞。
   十六岁那年,我和阿东哥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城的初中。于是我信命的父亲忍痛出血,我带着向往和新奇走出了大山。
    一天,两天,芳华暗度,短短几周,县城的璇旎激发了我绝美清纯的容颜,我开始让男生们瞩目。也让校园外那些红发黄发的小青年口水涎涎。我就这样骄傲地盛开着我的花季。
   有一天夜晚,我在回家的路上,被几个男子粗暴地拖向树林,肮脏的手撕碎了我的衣服、捏痛了我的乳房,臭嘴咬破我的脸,我拼命大喊,危急之时,是我的东哥,似从天而降的英雄,冲散了几个流氓,和几个男人打做一团……等到有人闻讯而来,我的东哥已是血肉模糊,遍体鳞伤。这时我才想起,半学期了,我没注意东哥和我就在一个学校里。我激动地扑到东哥的身上,我感觉我的乳房就贴在东哥的胸膛,我用我的舌头为我的东哥舔伤,我感觉,有一只手,在温柔地抚摸我的乳房,我急促,我呻吟,我把东哥抱得更紧。就像小时候放羊时,我为受伤的小羊疗伤的情景一样。
   东哥说,其实每天晚上他都跟在我的身后,一直送我回到宿舍的,因为他听见许多男生都在议论,说有人想占我的便宜。我说,我相信。
   于是我不再张扬地出现,每一天,我都早早地等在教室门口,等着我的东哥,送我回宿舍。
    不再让东哥送我,已是初三。由于我的容貌和品学兼优,我们几个女生被学校作为保送生重点培养,住进了学校单独的计算机室。
   在这里,我的心被激起一层涟漪。那是个时髦QQ聊天时代,任何一个新潮的人,都会有自己的QQ号和网名,我也有,我的网名----雪狐。我的网友不多,但有一个叫“大雪无痕”的,我从心底喜欢。
   “喂,我是大雪,你是不是那只修行千年的狐?”
   “你在我的胸膛上狠心地戳上了你灵巧的爪印,不打招呼怎么就跑了呢?”
   “我还是喜欢你用你红红的嘴唇在我的面上逡巡,虽然恐怖,但我很快乐,我的胸怀为狐仙妹妹敞开”
   ……
   这种聊天语言,只有大雪无痕才聊得出来,每次和他聊天,我都会忍俊不禁,快乐无比。
   我们谈文学,谈艺术,谈历史,谈人情世故,世态炎凉。他简直就是一个智者,能为我解开许多心结。他简直就是一个诗人,他的语言有一种自然的韵律。他还写很唯美很清新的散文,幽默和灵气,让我打心眼喜欢他的风格。在我青春的时候,在我好像有某种欲望的时候,大雪无痕,闯入了我的涉世未深的心。
   于是我每天一放学就呆在计算机旁,眼巴巴地等,等那个头像变亮。
但有好几天,大雪无痕始终没有出现,我拼命地“扣”拼命地“扣”,他的头像就黑在哪里,如遗像一般。
   我打开了他的空间,才发现他有一个美丽无比气质优雅的妻子,还有一个漂亮的儿子。而且还改了个性签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特意说为白狐而改。我的闺蜜说,放下吧,他把你“黑”了,你还在幻想。
    但我不怪他,很长的一段日子,我依然等候,等着他说:千年寂寞千年孤独的狐妹妹,近来可好……
    但他再也没有出现。
在我又重新寂寞的时候,林雪江出现了。他是大学在校生,来给我们做励志演讲。一个十分俊俏的男子,我坐在头排,他在侃侃而谈的时候,总是用眼睛盯着我,盯得我心发慌,那眼神,亮而热。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一定会有故事发生。
   十九岁时,我毫无理由地爱上了林雪江,抑或是我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爱情俘虏。我没有要过他什么承诺,也没有要他给我做什么事,我就是喜欢看着他,看他笑,看他皱眉头。如果说他也爱我的话,就是一种含蓄的表达,疯狂地做爱。激情过后,他不会睡去,而是对我的身体全方位的抚摸,然后给我讲大学校园里的奇闻怪事。然后我对他讲我的童年,我的东哥,偶尔,也讲到大雪无痕。
   有好几天,我的心情极端不好,更为糟糕的是,我发现我怀孕了。于是我赶忙跑到他的学校,他说,怀孕了?谁的?我狠狠地抽了他一耳光。他愣愣地站在原地说:别以为我会怜悯你,你在学校有你的东哥,在校外还有几个情人,我姑姑说的,你经常和几个男人开房……
   我彻底绝望,他说,结束吧。我的头脑一片空白。
   隔了几天,他的姑姑找到我,说他想见我,他姑姑的家就在我们校园附近,他从小就跟他姑姑生活。摸着我有些隆起的小腹,我去见他,其实我真想见他。
   上楼吧,小江在等你,我买菜去,姑姑挎上菜篮,冷冷地对我说。
   我又见到了雪江。他的眼里依然冒出热而亮的光,一把把我推在床上,急迫地想和我做爱。我拒绝,但他不容置疑,当他气喘吁吁从我的身上离开时,我开始大量出血,我知道,我是流产了……
   他说,我们结束吧。从一开始他就没爱过我,只是对我的身体感兴趣,他也认为我也只是对他的身体感兴趣。并很哲学说,爱是什么?是自由,是相互的需求……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记得:爱,不能留下痕迹,离开,你一定生活得比我快乐。
   想起自己得到的,得不到的,我对学校,对人生,对自己,都渐渐失去了信心。初三毕业,我和我的东哥,又从那条路回到了我们的小山村。
   在没有网络,没有通讯的山村里。我每天把自己锁在屋里,看大哥赵强给我带来的杂志,在一本杂志上,我看到了熟悉的名字----大雪无痕。大哥告诉我,他们是朋友,我心里笑,真是无巧不成书。于是我开始学着写文字,开始自学财经管理。我也相信算命先生的预言。
   东哥的父亲在云南丽江做生意,我22岁时,他回来,为我和东哥操办婚事。反正我和东哥就那么回事,我也没反对,把自己嫁了。我的爸爸说,养女真好,一下就赚了五万。我笑了。
   新婚的那一夜,东哥像一头发情的公牛,是那样的疯狂和强硕,从未有过的痛与爱,让我精疲力竭。看着东哥在我的身子下铺上那块验证贞洁的白纱,我的心莫名其妙地痛。
   东哥走了,他要去接手他父亲的生意,他说他要找大钱,为我买房子、买车子、买……
   我说:去吧,好男儿志在四方,出门多长个心眼。
   刚走的两年,东哥总是每月向家里寄钱,我用钱买了彩电买了冰箱买了很多很多,我的家,在我们小山村装扮得最堂皇。但我总是高兴不起来,东哥太实在,总是令人牵挂。可是,两年过后,东哥好像突然从人间消失了似地,一点音讯也没有。于是我跑丽江,上昆明,跑遍了整个云南,四处寻找,但东哥和东哥的父亲始终没有找到。绝望的时候,我的大哥给我带来了公安局的文件,我才知道,东哥出事了!看着东哥签了字的离婚报告,还有通知我去验血检查身体文本,我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万念俱灰。
   我开始诅咒那个算命先生。
   我和唐菊初次见面是在我们村办煤厂的财会室。我正在接受村主任的训斥,那老头,边骂边用沾满煤灰的黑手指向我的胸部,唐菊来了,一顿喝斥,那老小子悻悻离开,好像很怕唐菊的样子。后来我知道,他是新的大股东,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而我,只是一名零时的打工者,而且家道中落,遭人遗弃的我,胭脂沾满了灰。
   但是,有些人,偏偏就是无缘无故跑来和你纠结的人。他和我,就只有一尺的距离,我看见他闪亮的眼神,看见他局促的表情,我知道,他不讨厌我,不,是喜欢我的。
   “我叫唐菊。唐朝的唐,菊花的菊。今后你对我负责,不懂就问,其他任何人你都别理!”快人快语!
   我诺诺,唐总。谢谢。
   他是一个工作狂,厂里的任何细节他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财务室换上了新电脑,而且特意接上了网络。用他的话说,现代化的办公,不仅要人,硬件也要上去。他经常加班到深夜,我为了在网上读书,名不正言不顺地成了他的秘书。有时,我会熬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参汤,泡上一开浓浓的清茶,做上可口的饭菜慰劳我们的唐总。而他,好像无动于衷。
   但我从他的某些动作里,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他不会承认。他是老板,一个身价千万的老板。肯定容不下一个有很多故事的已婚女人。
说来真巧,有一天他在我的电脑上联系业务,忘了关QQ,我看见他的面板上有一个久违的头像在闪----大雪无痕!我的心一下激动起来,点开一看,是他,真的是他!他说“七一”要来参加比赛,要唐菊安排他的起居,那口气,不容搪塞。
   我想,这世界真小。
   我去看他下棋,高高的鼻梁,有神的双眼,很专注的样子,就是不停地抽烟。我就坐在他的对面,静静地看着这个令我幻想了好久的男人。其实去年我在豆沙关就见过他,只不过当时他是穿一件长大衣,很臃肿的样子,况且我不知道大雪无痕就是他。如今我在他的面前,他也不认识我,认识我这修行千年的白狐!我真想去掐掐他的鼻尖,但我没有。
   然后我们认识,然后我们一起聊天,然后我看他和唐总拼酒。每一天都想看,看这两个男人在我的呵护下醉着睡去。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有一天大雪无痕告诉我他要走时,我知道我的心里在流泪----为什么我身边的男人个个都会离我而去?--------------
   该发生的事始终是要发生。有一天唐菊醉了,醉在水池边,我费了很大的力才把他弄回家,当时我想,我是把男人领回家么?
   他是一个强壮温柔的男人。从未觉得,夜这样短。看着他穿衣起床,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下来----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气他,我放弃为他做饭,我开始有意无意地传播我讨厌喝酒的人。于是我看见他发脾气,看见他四处找我,最欣喜的是,他竟然戒了酒。
   我们相爱了。
   他渐渐把他的衣服,用品蚂蚁搬家似地,一古脑拿到我这里,然后每天总是按时回来,一到院子门口就叫开:我饿了。这很容易让我产生错觉,好像他就是我理所当然厮守一生的男人。
   有一天,他陪我去医院看东哥。东哥已不能说话,两眼无神地看着我们,然后,我哭了。出院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搀扶一个穿孕妇裙的女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医院大门,在他转身推门的瞬间,我看见了一双眼神-----热而亮的眼神。但只是一瞬间,我挽起唐菊的手,向外面走去。
    ……
   偶尔,在梦里,我会梦见在我心里留下痕迹的男人。其实我们原本相识,只不过是在不同的时间,错乱了情感!
   最后能与我长相厮守的,才是千年轮回里,三生石上,我爱的那个人。
                           
                            C

   大家好。我是大雪无痕,很多年前,我就开始用这个名字去网络上逛,习惯了,有时竟会忘记了自己的真名。
  “在现实里,我用真名说假话。在网络中,我用假名说真话”这句话我很有感受。
   我已半年不和唐菊联系。但他和雪妍的故事,赵强一直在断断续续地给我讲起。
   他卖掉了煤厂的股份,和雪妍一起,在彩云之南的南部某个风景秀丽的去处,买了一所房子,把东哥接去保外就医。
  “有些爱,爱过就够了。有些责任。要担负一辈子。”这是唐菊留在微博里的一句话。我想,他正在做,或者已经做到了。
   我很不会讲故事。但这不是故事。想他们的时候,我就坐在黑夜里,在黑色的键盘上敲打。然后疲倦,疲倦的时候,我就听,听酒杯里的涟漪。
                           十一
   彩云之南,很南,很南。在最南的那片彩云下,一定有爱情、友情、亲情的传奇。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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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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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不写文字,生分了。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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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7:0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陪病人。疲惫得神神道道的,好像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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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9:0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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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岭上这样的文章不多见。读到你的好文,才又想起你,因为你的文章,大家记着了那个叫大雪无痕的人。文字有时可以让自己安静,可以疗伤^可以……记得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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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6 06:4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将此文,献给我们曾经青涩彷徨简洁干净过的岁月。虽然命运一直在变着方式考验我们的意志,也许沉沦,也许死去。但人性中对情感的渴望,对幸福的向往,对美的追逐,对友情亲情爱情的态度,是积极的。如果男人都有一颗诚实勇敢敢爱敢恨的心,那么世间上的女子,一定像石榴花红红的开放,包容,热情,母性。这就是正能量的效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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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故事好生传奇,怪诞曲折、耐看性强,可圈可点。
   二位情圣为爱不乱、爱又自来,爱之种种异乎寻常,不仅展开了故事,更让主角深陷剧情、欲罢难免。
   楼主努力,再叙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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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曰,小惑易其方,大惑易其性,生命中有些情愫,想要忘记,却总是想起,这可能是情惑吧。戒酒我认为是很容易的事,因为我就戒过很多次,不弃的酒,是小惑,还是大惑?我非情圣,也不是什么酒仙,是一个喜欢“惑”的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4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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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我要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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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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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希腊文字”简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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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见大作,一气读完,感人至深啊。好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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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笑,近段时间有空闲。弄点小文字让朋友们乐乐,也让自己能够回答自己“时间哪儿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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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不想回你帖的,哎,读者控不住了。
    为什么读到你的文章的时候,是我最控制不住情感的时候。
   空落。。。。。。
   一口气读完,四个字:想喝酒了!
   你了解我的,酒量不好,少许就醉。但真心想喝了,半为你的文章,半慰我的心境。
   不是生活压力大,不是情感出了岔,不是孩子不听话。。。。。。
   只因为看了你的文章后,真想向着青山深处吼一声。
   你这不是散文体小说,该归结为记实体小说吧。太多的是你生活中的影子,太多的是你情感的折射。。。。。。
   不要都用悲剧来煞尾吧,红颜为什么总那么薄命天妒,浪子总有那么多的纠葛情仇。
   缘起了,不见得是好事,那是有些人业力的催生;
   情灭了,未知晓是坏事,那是有些魂偿清的空灵。
   什么时间喝酒,喝什么酒,在什么地方喝酒,都不如和谁喝酒重要。
   “来,喝了这一杯,还有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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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不见,喝酒的水平还不见长?看来你得去浪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7 20:57
承接各种类型的pop商业海报手绘:祝寿,结婚,满月,店面周年庆、各种活动大酬宾等,同时接丙稀颜料墙画单子,具体事宜电联。 手机:1888 1919198  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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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是“希腊文字”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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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松鼠 发表于 2014-6-16 23:44
本不想回你帖的,哎,读者控不住了。
    为什么读到你的文章的时候,是我最控制不住情感的时候。
   ...

       几年不见,喝酒的水平还不见长?看来你得去浪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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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石门兰斋 发表于 2014-6-14 21:16
今见大作,一气读完,感人至深啊。好文采!!!

       见笑,近段时间有空闲。弄点小文字让朋友们乐乐,也让自己能够回答自己“时间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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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戈壁听雨 发表于 2014-6-6 20:22
楼主的故事好生传奇,怪诞曲折、耐看性强,可圈可点。
   二位情圣为爱不乱、爱又自来,爱之种种异乎寻 ...


庄子曰,小惑易其方,大惑易其性,生命中有些情愫,想要忘记,却总是想起,这可能是情惑吧。戒酒我认为是很容易的事,因为我就戒过很多次,不弃的酒,是小惑,还是大惑?我非情圣,也不是什么酒仙,是一个喜欢“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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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
最美丽的幸福名叫——持续、最幸福的关爱名叫——记起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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