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元老
威望498 点
金币100
注册时间2007-8-1
最后登录2014-11-12
在线时间57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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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内弟一个官司(在翠屏区).2009年签有合同后来的几年所有人都没有对方签合同(单位不和工人们签.现在都还有一百多人未签合同)从2009年一直工作至今.对方以行业协会规定要解除我内弟的工作关系.而这个行业协会的规定是2007年下的文件.
请问.
一.行业协会的文件能代表法律法规吗?
二.原被告工作关系是从2003年合作至今.如按行业协会文件.如果属于违法是不是原被告都已经违法?
三.如果属双方违法.所移留的后果和责任是不是应由双方来负责担当.
四.虽没签合同.但从没签合同的09年至一直在为对方工作算不算口头合同.这种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请问吴律师你的律师事务所在什么地方.我一是想来当面咨询二是当面来感谢你多次给我解答我所提出的法律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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